HI, 登录 |
搜索标题   智能搜索  

法典之窗

强制亲职教育:国家是儿童最终监护人
发布日期:2020-05-29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强制亲职教育真正走入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始于2013年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为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设“亲职教育”课堂。此后,多省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探索。这一理论的核心主张是,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好孩子,国家有权力,也有责任对父母的监护权进行干预。

重拾爱你的方式

盛敏在孩子们中间 庞瑞和/摄影

4月27日上午,江苏省张家港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徐彩萍来到办公楼下,等待三位特殊的“学生”。

9点不到,一家三口骑着电动车赶到,42岁的父亲成丰(化名)和妻子一起与徐彩萍打了个招呼。身后那个高高的男孩叫成然(化名)。

这是徐彩萍和他们的第二次见面。

失职的父母

2019年4月19日,成然在15岁的韩某授意下,和两个同伙殴打、非法拘禁一名14岁少女,涉嫌非法拘禁罪。今年3月23日,案件移送至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是一起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成然和同伙被抓后,都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成然的父母还赔偿了被害人家属2万元。但通过卷宗材料和讯问,有一个细节让承办检察官陈俊印象深刻——在成然和同伙非法拘禁被害人的近50个小时里,其父母居然一直没有联系过成然。

这50个小时是周五傍晚到周日晚上,不满17岁的孩子一直没有回家,父母却不闻不问,这是怎样的家庭?

4月23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对17岁的成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一年。同时责令成丰夫妇接受为期一年的“强制亲职教育”,并向张家港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发出《亲职教育辅导委托函》。

亲职教育为西方诸国三十年代所倡导,这种教育在德国称为“双亲教育”,俄罗斯称之为“家长教育”,我国台湾学者译为“亲职教育”,其含义为对家长进行的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而强制亲职教育是指国家强制要求涉罪未成年人或未成年被害人的父母接受专业的教育指导,其目的不仅仅在于提升父母教养子女的技巧与能力,更在于督促父母切实履行其监护教育职责。如果家长自身不能尽到照顾子女的责任,亲子关系单纯用爱已经无法维系时,用法律手段采取强制亲职教育的方式是一种帮助家长履行责任的有效手段。家长如果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调查结果显示,成然是一个上学后就因学习成绩差而非常自卑的孩子,中考成绩一塌糊涂,上了一所技能培训学校,交上不良朋友后开始抽烟、喝酒、夜不归宿,但他的父母却不闻不问。

“平时太忙。”面对陈俊的询问,成丰低头答道。42岁的他是一家企业的技术人员,妻子在公司上班,家境在当地属中等。成然出事让这对夫妇很震惊,在他们的印象中,“儿子虽然成绩不好,但还比较乖。”而成然对父母的感觉是,“不愿意跟他们交流。最开始在酒吧或宾馆不回家,他们也有打电话问,我就骗他们说在同学家,他们后来也就不问了。”

根据现有的证据,成然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其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得到被害人谅解,张家港市检察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向张家港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发出的《亲职教育辅导委托函》中,写着责令这对父母接受亲职教育辅导的理由——“对成然长期留宿宾馆、不回家居住、交友不慎,抽烟喝酒等缺乏有力监管,导致成然实施犯罪行为。”

徐彩萍参加了4月23日的不起诉和训诫。听陈俊介绍了相关案情和社会调查情况,沟通了这个家庭存在的问题,拟定了初步的亲职教育方案。

在徐彩萍看来,“青少年犯罪是个体与社会纽带联系松散或破裂的结果。如果个体与社会的联系微弱,则容易导致犯罪。如果青少年具有良好的社会联系要素中父母的感情依恋因素,则具有良好的犯罪免疫能力。但家庭监管的缺失,导致成然是一个犯罪免疫力很弱的孩子”。

案发后,成丰夫妇感到非常后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但对以往的监管失职并没有深刻的认识,而是推脱为工作忙、顾不上。只有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

在检察院当“同学”

今天是成丰夫妇第一次接受课程。去课堂的路上,徐彩萍明显感到两人有些紧张。

走过摆满绿植的走廊,徐彩萍带他们走入二楼的“父母书房”,这是一间主题书屋,也是一间“个询室”。整洁的墙面上有两行绿色的大字:“父母的言行是书,时刻影响着孩子。”

夫妇学习了《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这一地方法规是目前江苏强制亲职教育最明确的法规依据。成然在隔壁,由另一名老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心理辅导。

家庭辅导环节以巴林特小组的形式举行。所谓巴林特小组,是心理学小组互动分享的一种形式,由共同遭遇的人一起聚在安全、彼此信任的空间环境中,由一个人主要讲述在某件事中的心路历程,具体细节回忆描述分享他在当时的情绪、感受等,由心理导师适时适当的引导,让他自己更清晰地看到那时的自己,也激发一起倾听、参与的人的共鸣,从而再回顾事件中产生新的想法,更多的角度看待问题,促进小组中每个成员的成长。

徐彩萍就拟好的几个问题对成丰夫妇和成然进行了一对一询问。其中一个问题是:“在家庭中,最开心的记忆是哪一件事?”成丰夫妇的回答如出一辙:“成然6岁生日时,买了个遥控小汽车给他,他很开心。”而之后,则是一片模糊,很难再找出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而成然的回答竟然也是“五六岁时,爸妈给我买了一辆红色遥控小汽车,我特别开心”。对徐彩萍“之后和父母间有没有特别开心的回忆”的追问,他沉默了半晌,表示想不出来。

当徐彩萍告诉三个“学生”,他们给出了高度一致的答案,三人都有些吃惊。但徐彩萍之后的一段话让成丰的妻子落泪了——

“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们三个人最开心的回忆都出现在成然6岁前?是因为那是一个时间节点。

成然上小学后,就遇到了学业困难,成绩很吃力。你们作为父母,有没有去做什么努力帮助他克服这个困难?没有。

在孩子6岁到17岁这段非常关键的时期,你们是缺位的,没有给过孩子正向的鼓励和支持,他的经历就是一直失败、失败,没有在父母的鼓励下克服困难、获得成长的喜悦。

17岁之前也是一个孩子人生观、价值观渐渐成型的时期,父母的引导和教育至关重要,但你们从来没有和孩子去认真地沟通过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告诉他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所以这个孩子非常的迷茫,他知道不太对,却一次次和不良朋友混在一起,对他们的指示言听计从,直到涉嫌犯罪……

成丰和成然也红了眼眶。

徐彩萍顿了一下,继续说道:

“你们都把这次成然出事作为最不开心的一件事。确实,这件事是你们这个家庭当下面临的一次危机。但危中也孕育着机——只要你们正视问题,这次危机会成为你们和成然一起成长的机会。”

在送成丰夫妇和成然的时候,徐彩萍注意到,和来的时候非常紧张的状态不同,三个人脸上都有了一丝开心的笑容。徐彩萍给他们布置了不同的课后作业,有“线上”的学习,但最重要的是一份自己对家庭的规划,在下一次课堂上当面交给徐彩萍。

“亲职教育最重要的不是灌输什么,而是激发家长和孩子重建这个家庭的内驱力,让他们自己从泥潭中走出来。”徐彩萍深有感触地说。

“所有孩子都是有优点的”

这样的线下课程,还要再进行11次,每一次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比如下一次会结合成丰等拟定的家庭规划,重点交流其一个月的心得,剖析以往家庭教育中的困惑。每一次课后,都伴随着“线上”作业和实践作业。每个月,徐彩萍都要和陈俊就亲职教育进展的情况进行沟通。亲职教育课程结束后,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将出具报告,张家港市检察院将联合妇联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查。

“这是《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施行后我们张家港市检察院的第四起强制亲职教育案例。”陈俊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3月27日江苏省检察院和省妇联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亲职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强制亲职教育的适用条件、程序、方式,教育内容、保障措施进一步明确,适用起来更“有章可循”。

在此之前,该院与服务中心进行的3起亲职教育案件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除了针对成丰这样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还有一起案件针对的是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罪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两个14岁女孩,教唆一个17岁男孩,用殴打、欺凌等方式强迫一名少女卖淫,虽然因被害人报警未能得逞,但性质非常恶劣。那个17岁男孩因为强迫卖淫罪被判刑两年,两个女孩因为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孩子其实已经处于14至16周岁的临界年龄,如果放任不管,发展下去很可能会深陷犯罪泥潭,所以我们对其进行了临界帮教,并联合服务中心对他们的父母进行了半年的亲职教育。”张家港市检察院检察官盛敏对这起案件记忆深刻。

其中一个女孩叫小萌(化名),案发前已经辍学,与父母之间也已经形同陌路。盛敏清晰地记得第一次亲职教育课的主题之一是“唤醒彼此心中深藏的爱”。在巴林特小组形式辅导环节中,当问及“孩子有什么优点?有没有表扬孩子”时,小萌的父亲脱口而出:“我从来没有表扬过她!她没有优点!”

“所有孩子都是有优点的。”服务中心的朱冬梅老师温和而坚定地说。接着,一点点引导小萌的父母回忆平日里对小萌的态度,在交流中是否听懂了孩子话语后面隐藏的意思,回忆当初是谁为小萌起了小名……

当6个月的亲职教育课程结束后,小萌的父亲给盛敏和朱冬梅老师都写了一封信,感谢这6个月的课程对自己家庭的改变。以往动不动就离家出走的小萌,现在每次出门都会和父母打招呼,遇到事情会和父母商量。经过慎重考虑,小萌父亲尊重小萌的意愿,给她联系了外地一家技术学校,学习她感兴趣的计算机广告设计专业。

“亲职教育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主要职能是司法办案,亲职教育的具体开展需要依托家庭教育辅导机构、社工组织的专业力量,吸纳有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领域的人来具体实施。”盛敏介绍,在试点阶段他们探索的不少经验都被吸纳进《实施意见》,比如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一个家庭一个方案”,还有“双向原则”——即为了更好地实现亲职教育效果,亲职教育可吸纳未成年人共同参与,实现“双向教育”。

“家长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角色。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尽管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如学校教育、社会影响、自身素质等,但最基础的影响因素仍是家庭。强制亲职教育表面看是针对出现监护问题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质上是惠及万千未成年人的‘硬核’举措。”一直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陈爱武告诉笔者。

(作者单位:江苏省检察院)

[责任编辑: 佟海晴]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