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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沈阳检察工作年中盘点:服务大局见成效 担当作为再扬帆
发布日期:2020-08-06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沈阳各基层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汇报,研判检察工作态势、调度业务数据运行、分析队伍建设状况、部署近期主要任务。

回顾·看成效

  上半年,沈阳市两级检察院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总基调,按照“服务大局、担当作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工作思路,围绕“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为沈阳经济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目标,齐心协力、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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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开展法治宣传

  [助力疫情防控]

  □制定出台“助防控、保稳定、促发展”意见,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案件37件51人,审查起诉42件55人。

  □针对律师疫情期间出行不便造成阅卷难问题,采取“在线审核+异地阅卷+光盘邮寄”方式办理律师阅卷957件。

  □打好舆论宣传主动仗,发布信息7000余条,原创战疫宣传作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组织两级检察院千名干警到社区、医院和高速口参与群防群控,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全市隔离安置工作。

  [服务发展大局]

  □与沈阳市金融发展局开展联合调研,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了全省首例以洗钱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出台建立涉民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开通12309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等15项举措。

  □启动“检察蓝助营商春季行动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40余次。

  □对办理的150余件涉企案件要求强化平等保护理念,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尽最大努力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对认罪悔罪、主动补偿损失且无社会危险性的企业家,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不起诉5人,并跟进做好法治教育,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管理。

  [深耕主责主业]

  □加大打击和惩治犯罪力度,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373件1971人,审查起诉案件3181件3948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52件126人,提起公诉29件151人。

  □依法办理了涉案45亿元的柳某某等人集资诈骗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

  □适用认罪认罚制度3242人,整体规模居全省首位。

  □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439人,不起诉22人;对应逮捕或起诉,侦查机关未报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监督侦查机关追加逮捕、起诉29人。

  □推进刑事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提请抗诉12件,支持基层院抗诉11件。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受理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278件,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43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4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

  [融入社会治理]

  □推进信访积案清理,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带头调度信访案件,接待上访人。建立疫情防控期间以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群众诉求机制,对千余件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件件有回复”。

  □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305件,同比增长51.7%,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158件。

  □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涉生态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多元共治座谈会,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会签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助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整改。

  □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开展线上开放日、开办网络“法治微课堂”,制作推出10期网络课程。

  □对接社会保障体系,在全省率先启动“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为多位受害人家属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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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推动改革创新]

  □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以“业务管理专业化、机关管理精细化、内部监督系统化、队伍管理规范化、绩效考核实质化”为目标,以“遵循规律、因事设人、人岗相适”为原则,推动人员、工作和司法资源进一步优化。

  □推进体制机制配套改革。成立案件评查办公室,开展业务数据质量和业务态势分析,对两级院案件开展常态化评查;组建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办公室,实现绩效考核的实质化和全覆盖;积极推进科技强检,在全省率先开发运行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平台。与法院和公安机关会签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文件,将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部署·新任务

  会上,沈阳市检察院与会领导立足分管领域,对各基层院上半年工作进行了点评,并围绕转变工作理念、突出工作重点、优化工作机制和抓好“两大考评”工作等进行了具体指导。

  对于下一步检察工作,张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恪尽职守强化履职担当。沈阳市检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要坚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工作理念,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上率下开展工作。要想干事,在其位谋其政,高站位谋划各项工作;要会干事,着力提升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争当专家能手;要干成事,善于把思路、能力体现在工作的推进落实中,用成果和实绩说话。

  持之以恒抓好业务工作。业务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要强化“抓不好业务工作就是失职”的理念,深入研究、逐项分解、认真分析、严格落实上级院工作要求特别是“案-件比”等与案件质量直接相关的综合性要求,并以此为“指挥棒”,推动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沈阳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也要加强对基层院的指导和监督,促进整体统筹、同步提升。

  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施展检察作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域治理创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在司法办案中体现检察温度,为沈阳振兴发展贡献更为坚实的检察力量。

  更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政治建设是统领,要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思想作风建设是根本,要深刻认识到检察文化建设在厚植理想信念、指引道德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并全力推动以先进文化引领干警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是关键,要着力提升两级院干警的业务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制度建设是保障,要善于总结规律,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形象建设是重点,要抓细节、抓规范,充分展现沈阳检察队伍良好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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