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钱了,心里的石头落地了”、“终于拿到钱了,可以安心秋收了”、“谢谢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帮我们农民奔走,终于让我们拿到了自己的辛苦钱。”这一句句发自肺腑的感谢之言,来自于2021年9月30日下午,在丘北县双龙营镇太平村民委石场院村活动室为农民工工资兑付现场会上,苗族村民对检察官说的。
今年五六月份,石场院周边几个村寨的92名村民在村民陶某某、杨某某等人的召集和带领下,去某公司割草和收草,收草每天120元,割草每天220元,因村民都是在种地的空闲做工,做工天数有多有少,最少的只做了一天,120元的工钱,多的一家人有六七千元,公司与村民结算后,一直未向这些做工村民支付工钱。陶某某等人多次与公司交涉未果。后到丘北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院经调查了解,公司因刚起步,资金一时难以周转,在与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确认其正在积极筹钱的情况下,做通村民的工作,暂不起诉,给公司一定的筹款时间。2021年9月30日,在国庆节来临之际,公司筹集到了支付这些村民的工钱97870元。经协商,丘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与公司人员一起,将钱送到了村民的手里。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将为民服务落实在检察工作中,以法治思维和方式为弱势群体“撑腰”,既是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重要体现,更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而检察机关通过调查了解,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做通双方工作,让双方能在诉前就达成和解,即让农民的汗水不白流,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同时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刘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