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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烈士

致敬英雄!牺牲交警李涌被评定为烈士
发布日期:2021-10-25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2021年10月3日凌晨,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十佳交警、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在对涉嫌酒驾人员的执法过程中,为保护驾驶人安全不幸英勇牺牲,时年55岁。李涌平凡而光辉的一生,集中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21〕181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李涌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青政呈〔2021〕94号)收悉。依据《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特评定李涌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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