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省检察院举行“诚心诚意听民声,我为民企办实事”检察开放日活动暨新闻发布会,围绕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座谈交流,为民营企业家解疑释惑、解难帮困,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民营企业家、律师、媒体记者等各界代表参会。
合规改革试点增强企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国忠介绍,2021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湖南纳入企业合规改革第二期试点范围。之后,省检察院迅速下发《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长沙市检察院及所辖的9个基层检察院,岳阳市检察院及岳阳市岳阳楼区、云溪区检察院,郴州市检察院及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这一举措成为服务保障“三高四新”战略和湖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
“目前,各试点检察院陆续适用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已经有16件案件经省检察院审批,启动企业合规改革程序办理。”王国忠说。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曦认为,我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有利于保护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稳定。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将扩大改革试点地区范围和适用罪名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乐云从“价值、功能、举措”三个方面介绍了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改革进一步促进和完善了企业治理,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企业防范违规风险能力。
卢乐云表示,省检察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稳妥有序扩大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适用的罪名。同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总结经验,加强典型案例培育,为推动立法积累湖南实践经验。
下一步,全省检察系统将认真总结前期探索的经验成果,进一步拓展改革试点,使更多的企业能及时分享政策红利,助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同时,将进一步健全企业合规改革的运行机制,预防司法腐败和履职风险,严防把改革作为逃避司法追究的渠道,真正达到促进企业合规意识全面构建的目标。
与会代表对湖南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陈建宏说,企业合规改革让遇到危机的企业能继续生存下去,并有正常的增长,对改善湖南营商环境意义重大。湘阴县工商联副主席张旭认为,经过教育整顿,检察队伍作风改进非常明显,群众的认可度高,企业合规体现了对企业的真严管、真厚爱。湖南省企业服务业商会副会长周勇认为,企业合规试点对于犯了错误的企业是一个非常好的改正错误的机会,可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