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介绍,2023年以来,咸宁公安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目标,以“警校共育,护童安园”为工作抓手,开展了法治宣传、巡防清查、权益保障等系列行动,为全市未成年人营造了更加良好的健康成长环境,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聚焦法治宣传,筑牢“防火墙”
9月19日,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法制大队民警走进咸宁市第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
“同学们,要是有陌生人想借你的电话手表一定不要轻易借出,有可能是违法犯罪分子借你的手机号实施诈骗!要是发现电话卡被盗、被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立刻告诉爸爸妈妈、老师或警察叔叔!”
民警结合近期多发的犯罪分子利用学生手表实施诈骗的案例,与学生展开互动,同学们反响积极热烈。通过这种方式,真正使反诈知识深入校园、入脑、入心,从源头上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安全校园建设。
近年来,咸宁公安牢固树立“源头管理、预防为先”工作原则,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全面增强全市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同时,咸宁市各辖区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兼任中小学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覆盖率达100%,并定期开展防霸凌、防溺水、防安全事故、防侵害等法律知识讲座,2023年以来,咸宁公安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主题进校园宣传活动300余场次,切实起到良好宣传成效,为建设法治校园、平安校园筑起坚实安全“防火墙”,筑起紧密安全防线。
紧扣巡防清查,织密“安全网”
“40年来,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出行,已经记不得参加校门安保执勤多少次,但是能为家长放心、学生安心出一份力,我的警察生涯圆满结束,这一辈子很值得!”
6月9日,对于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内保大队长聂宏来说,40年警营岁月的最后一站仍然是确保校园安全及考场秩序,为参加高考的孩子护航。
咸宁公安坚持把维护学校治安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明确主体责任,成立公安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多警种齐参与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专班,不断通过护苗行动、校园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警校家”护学等行动织密校园安全网,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023年,咸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所有专(兼)职保安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政策。共组建交警、特巡警、派出所、学校保卫队、志愿者“五位一体”的护学队869支,校园安全排查整改隐患123处,组织清理校园周边流动人口75人次,校园封闭式管理、学校视频监控、校园一键报警完成率实现“三个100%”,全市未发生校园安全事故!
围绕权益保障,打造“避风港”
咸宁公安紧紧围绕自身权利职能,构建公安牵头,检法、共青团、教育、民政等单位协同工作机制,印发《咸宁市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未成年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保护未成年人正当权益,对涉及校园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利用110接处警平台,严厉打击校园欺凌、家庭暴力、扰乱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2023年以来,咸宁公安共处置家暴警情207起,出具《家暴告诫书》108份,排查化解涉校矛盾纠纷14起。
同时,为做好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咸宁公安紧密结合未成年人思想和活动特点,建立了“社工+民警+N”的帮教模式,对问题未成年人进行分级预防、分类干预,训诫帮教、家庭教育指导38人次。
“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引导所有孩子们树立正确的法治思想观念,知法、守法、用法,为他们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山治安大队民警徐象在谈及校园法治教育行动的目标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