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的团结奋斗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作为基层民族地区人民法院,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三个三”凝“三心”,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谋好“三篇”,用心为民
谋好“规划篇”。深入研究县域特点和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确保法院工作能够有的放矢,真正服务群众。禄劝县法院将矛盾纠纷通过多元解纷方式层层“过滤”,与司法局共同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19个调解组织、34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纠纷调解,引进10位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指导完成17个乡镇(街道)所有村委会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动“三进”工作;将涉及土地等适合当地村委会调解的案件委派进行调解,整合力量助推“无诉村”创建。
谋好“服务篇”。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双语”法官懂民俗、会民语的优势,妥善调处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的纠纷,保障群众诉讼权益。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配备通晓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确保沟通无障碍,让群众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民族村寨、田间地头,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减少民族群众的诉累。
谋好“教育篇”。加强对法院干警的民族团结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等形式,组织法院干警参训200余人次,提高法院干警对民族团结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院干警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运用民族习惯和民族文化进行调解和裁判,促进民族间的和谐共处。
做好“三事”,精心护民
做好“审判事”。立足本职,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活动中,让刚性司法柔性落地,维护法律尊严,增强各族人民对国家的认同。加强对县域内多发案件的研究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审判策略,提高审判质效。同时,把庭审开在田间地头、校园社区等民有所需的地方,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增强法律意识。
做好“调解事”。禄劝县法院以“禄法劝善”品牌为引领,将诉源治理格局提升为社会治理新格局,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2024年以来,禄劝县法院诉前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6件,调解成功427件,在线司法确认268件,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了更多法治内涵。加强与基层司法所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做好“保障事”。禄劝县法院积极探索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多举措加强执行工作,确保生效裁判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保障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落好“三子”,悉心暖民
落好“宣传子”。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送法下乡、法治讲座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民族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民族团结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落好“联系子”。建立法院干警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机制,成立法官便民联系点3个、组建覆盖各乡镇的法官工作站17个,将全院干警以“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员”的团队模式分配至乡镇部分村组,通过与群众的面对面交流增进感情、促进民族团结。
落好“共建子”。积极开展法院与村组社区的共建活动,以党建为引领,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与学校、社区等建立共建关系,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禄劝县法院通过“三个三”凝“三心”,将民族团结工作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始终,切实维护了县域内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了各民族间的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下一步,禄劝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县域繁荣稳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