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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宾川县检察院:深化综合履职 推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
发布日期:2024-07-09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2023年以来,宾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为抓手,探索推进“党委领导+信息通报+综合履职+社会治理”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模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实现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双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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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时代要求 凝聚保护合力

突出理念引领,强化组织领导。胸怀“国之大者”,从全面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针对未成人犯罪严峻形势,县委确立了“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的工作理念,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全县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县人大代表专门提出建议,县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全县上下一盘棋思想,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一体落实到理念、制度、措施层面。

 

建章立制,创新实践。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建立了联席会议、督导检查、调度通报、评估约谈、派单任务、案件会商等常态化机制。在预防机制上下功夫,先后下发了《九项重点措施》《十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整治突出问题任务分工方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等22项配套机制和工作方案,保障各项措施有力推进。

 

压实各级责任,职责任务清单化。将各职能部门及10个乡镇的职责任务具体化、清单化,形成13张责任清单统计表和30项突出问题项目清单,督促抓好落实。压实乡镇属地责任,对10个乡镇未成年人犯罪万人比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督促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亲自盯、亲自管。

 

2

做实信息通报 确保精准施策

完善通报程序。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由公安机关及时推送,检察机关专人分析、专人办理,按照属地原则分别书面送达10个乡镇及教体局,各乡镇、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和帮教。检察机关同步移送预未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书记、检察长,真正做到“四账统一”,确保领导决策精准高效。2023年以来通报涉未信息94次565人,督促各乡镇建立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一人一档”包保管理台账1876人,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例如,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监护不力问题,检察机关、县妇联联合成立宾川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人26次,举办“家长学校”115场次,拍摄5集家庭教育情境短剧。联合公安机关制发督促监护令132份,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提升广大家庭法治意识。

 

针对营业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对旅馆、网吧、酒吧、KTV、文身店、冷饮店、烧烤摊、出租房等场所联合执法检查,查处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4个,责令整改5家经营单位,办理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经营案件6件,不断净化社会环境,铲除重点场所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土壤。

 

针对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县教体局对184名触法学生实行中心校、学校校长、班主任“1+3”包保机制,团县委推荐4名问题青少年参加大理州苍洱青少年正气实践营学习锻炼,县卫计局开展心理测评54人/次、心理矫治24人/次。预未领导小组评估研究,送27名触法劣迹学生到专门学校矫治,加强跟踪回访,提升矫正效果。

 

3

深化综合履职 提升办案质效

由一名检察官和助理、书记员共4人组成未检办案组,统筹运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方式,形成全流程司法保护的整体优势,2023年以来共办理综合履职案件23件。发挥未检业务“集中”优势和预未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便利,用足用好与妇联、团委、教育、民政等单位建立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实现检察职能有机贯通、内外联动、相互协调。聘请“两进三下”联络员、益心为公联络员127人,实现各乡镇基层组织全覆盖,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响应等方面争取联络员支持,协助开展社会调查、综合救助、精准帮教、亲职教育等工作。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常态化沟通协作机,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悔罪帮教,经帮教和知错悔改,有4人考上大学、职业院校。与县团委共同研究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公安、法院、司法建立案件会商和研判处置机制,会商案件41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0件,做好案件防控,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能不抓的不抓、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的不判,尽最大可能维护涉罪未成人合法权益。

 

 

4

注重社会治理 促进协同共治

推进源头治理,针对团伙犯罪、犯罪低龄化以及烧烤摊、酒吧等娱乐场所易引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情形,部署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更加注重协同保护,以“我管”促“都管”,针对未成年人文身、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娱乐场所违法雇佣未成年人、住宿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推动治理,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协同教育主管部门开展校园欺凌和性侵害未成年人专项治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向相关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全面保护涉未成年人家庭、抚养、个人信息、身体健康等方面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1件。督促教育主管部门对发生在校学生被侵害情形的学校负责人开展约谈,推动实现检察履职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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