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检察机关一体履职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感谢检察官主动联系我们,帮助我们家申请到了这笔救助金,我们暂时可以缓口气了,两个娃娃还小,以后的路还长,这笔救助金帮我们减轻很大负担......”
收到救助金后,当事人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说道。
案件办理情况
近期,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朱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婚后育有两个孩子,2022年11月2日晚,朱某某与张某某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后朱某某将张某某杀害,朱某某入狱后,两个孩子跟随年近70岁的爷爷一起生活,爷爷靠务农维持自己和两个孩子的生活开销。
办案过程中,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要求,第一检察部在办理案件后,将线索移送到第五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主动联系二人近亲属,告知司法救助政策,对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经走访调查和依法审查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了救助金72600元。与此同时,检察官积极与其亲属和村委会沟通,解决了两个孩子后续的抚养及救助金的使用问题。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传递司法温度、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写照。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秉持“应救尽救”原则,在检察环节担起责任,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做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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