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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加快推进湖南检察工作现代化——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长沙举行
发布日期:2024-08-22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8月21日,全省检察长研讨班在长沙举行。研讨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更好检察服务和保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和最高检工作要求上来,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牢正确方向、强化大局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增强系统观念,蹄疾步稳、依法有序推进检察改革任务落实。

 

 

会议强调
 
 

要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促进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强化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完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制度的工作机制,健全上下联动刑事抗诉工作机制,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进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健全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准确把握行政检察履职边界,协同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聚焦“可诉性”基本要素,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眼于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工作。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改革部署,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会议要求
 
 

要完善工作机制和履职方式,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不断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层级间的领导与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外部制约监督。完善检察履职办案方式,规范和加强调查核实工作,研究探索检察意见的运用,完善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水平。健全检察业务管理机制,以正确的绩效观为引领优化案件管理,完善业务指导、管控、评价、外部监督体系,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认识、理解和运用。推动健全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会议强调
 
 

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整体成效。以改革的办法破解基层难题,推进基层检察院机制建设,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打造“一院一品”“一院多品”。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落实全省“三年规划”,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推进数据共享,统筹、规范数字检察建设项目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以高水平检务保障促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着力构建保障力度更加强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服务保障更加高效、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运行管理更加规范的检务保障新体系。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专项整治,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以高质量检察理论研究支撑深化检察改革。

 

 

会上,各市州检察院检察长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行研讨交流。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熊文辉主持会议。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省管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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