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整董镇位于县城西南部,境内河流属澜沧江水系,二级河曼老江流经境内,象庄河、曼滩河、布老河等23条四级河流纵横境内,辖区内青山如黛、绿水盈盈,古道纵横、茶香四溢。
百年前,商贾依托优越的自然条件及独特的区位优势赋予的丰富多样的物种和资源,在崇山峻岭中踏出了一条茶马古道。如今,江城的茶马古道因普洱茶的兴起不断延伸拓展,这个因马帮而兴起的傣族坝子,仍留存着大量傣族传统干栏式古建筑,见证茶马古道的沧桑巨变,诠释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近年来,江城县人民法院整董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暨民族团结示范法庭为抓手,主动融入基层综合治理大格局,通过组织共建、业务共促、活动共联,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能动履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着力强化诉源治理水平,以司法之力持续聚力为传统村落、河道保护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乡愁有“乡”可寻。
2023年至今,整董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4件,审结162件,结案率98.78%,调解、撤诉145件,调撤率达89.51%;受理执行案件13件,结案13件,执行到位51.05万元。
党建引领,筑思想根基
发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优势,以法治力量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标准,选优配强法庭支部班子,积极构建“法庭党支部+村社党支部”模式,4名党员带头,以司法服务链接党建服务,把党建引领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党组织与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联建共建,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作用。
二是吸纳5名群众基础好、威望高的少数民族党员为“双语调解”员,传递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正能量,预防和化解村寨矛盾纠纷。
三是选聘基层党组织中的“法律明白人”“村居法治带头人”等20名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2023年以来,协同联动调解员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145件,协同联动5名象损保险纠纷特邀调解员化解象损保险问题30件次。
源头治理,提司法效能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以司法之力护航绿美江城建设。
一是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积极创建“无讼村组”1个,在15个村(社区)建设“村社型”非诉联动中心,通过建立“法官+综治网格员”的工作模式,以社会公德、公序良俗、血脉亲情为切入点,从根源上解开当事人心结,真正做到“无诉讼、共调解、止纷争、促和谐”。
二是主动有序参与基层治理,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意见,锤炼良法善治“铁臂硬肩”。
三是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单位工作联动交流常态化,推动各类法律服务站点实质化运行,凝聚纠纷化解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一站式”化解。
四是深入开展法律业务指导和培训,推动提升基层自治组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做实各类调解,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筑牢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以来,与相关部门共同签署江城传统村落与李仙江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在法庭挂牌成立“茶法绿网”环资审判多元共治工作站——传统村落与李仙江保护法律服务点,在曼滩村民委员会设立传统村落保护法律服务站,指导村组化解矛盾纠纷44件,联合基层治理单位多元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40余次,司法确认调解协议5件。
普法宣传,聚保护之力
开好基层法治教育课堂,凝聚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量。
一是深入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社区、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以“流动法庭”形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实现“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三是充分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释法说理,深入落实判后答疑,为行善者撑腰,让失德者失利,积极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认同度,赋能群众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2023年以来,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社区、法治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30余次,巡回办案134件,巡回办案率达81.7%。
下一步,江城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秉持“留人留情留乡愁、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立足司法职能,能动履职,以司法赋能,力争让江城传统村落、河道焕发“居者自豪、来者依恋、闻者向往”之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