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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湖南新邵法院:以“三治”促“三力” 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发布日期:2024-09-18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龙溪铺镇,一座历史文化悠久的古镇,可追溯至夏商时期,其名源于传说中的巨龙曾经过龙溪河的典故,这条溪流至今仍在流淌,属于资水的一级支流。龙溪铺,就仿佛那潺潺流水的龙溪河一样,从历史的深处款款走来,见证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灿烂文明。新邵县人民法院龙溪铺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

▲新邵县法院龙溪铺法庭

龙溪铺法庭下辖龙溪铺镇、巨口铺镇、迎光乡,与隆回县、新化县、冷水江市接壤,辖区有72个行政村、3个社区,约155000人口。

近年来,龙溪铺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以“三治”促“三力”,推动“小法庭”融入“大治理”,努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基层人民群众高质量多元化司法需求,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以“自治”为基

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你欠我的钱到底什么时候给我,我都七十岁了,找你讨账这么多年,你不给我钱我就住你家里去。”

“我也没办法啊,现在确实没钱。”

“走,去找法官评评理。”

龙溪铺法庭庭长在巨口铺矛盾调处化解中心组织当事人调解

原来,巨口铺镇村民唐某与村民李某因民间借贷事宜发生纠纷,双方争议较大,矛盾较为激烈,遂来到巨口铺镇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的“法官咨询处”寻求解决办法。

当日值班法官了解情况后,耐心向其释明法理,并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但双方分歧较大,为了不扩大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亦能高效便捷地一次性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积极与当事人所属的村委会联络。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邻里街坊要互帮互助,有事好商量。”通过双方都比较信服的村书记从中斡旋劝说,加上法官和巨口铺镇矛盾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通过法院确认后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对于这类矛盾纠纷,我们要善于借助各方力量,适时邀请当地有威望、了解村民情况的人参与其中劝说调解,往往会事半功倍。”龙溪铺法庭庭长邱立松表示。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龙溪铺法庭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主动融入乡党委政府基层治理体系,与巨口铺镇镇政府联合建立巨口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选拔其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以弥补审判人员对社会经验、农村经历缺乏的短板问题。同时,在巨口铺镇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办公室设立“法官咨询日”,建立由“法庭干警、人民调解员、乡镇干部”定时定点接访的联动解纷机制,面对面、零距离为前来咨询的辖区群众答疑解惑、释法明理、解决纠纷。2021年至今,龙溪铺法庭干警联动巨口铺镇镇政府就地化解纠纷190余起。

“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和法官咨询日的设立,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凝聚多元解纷合力,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巨口铺镇党委书记朱先勋充分肯定法院的这一做法。

以“法治”为本

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2023年4月,村民颜某在为吴某的房屋屋顶进行换瓦施工时不慎跌落,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颜某的家属因此与吴某发生纠纷,经龙溪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龙溪铺法庭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龙溪铺法庭巡回审理现场

龙溪铺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申请人吴某已年逾八十且行动不便,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在与各申请人沟通后,并与龙溪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决定前往吴某家中巡回审理该案。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各申请人释法说理,引导庭审活动有序进行,充分保障了各申请人的诉讼权利,庭审最终圆满结束。

通过司法确认,两方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申请人吴某及时履行了涉案赔偿金22万余元,当事人的纠纷得以彻底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

事后,在场观摩的村民李某说道:“以前总认为去法院办事太繁琐了,去法庭一趟也不容易,没想到现在的法官都能‘上门服务’,实实在在方便了大家,要给法院和法官点个赞”。

近年来,龙溪铺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始终贯彻“如我在诉”理念,坚持以法为准绳,便捷化解矛盾,努力推进“调立审执”一体化,将诉前调解、诉中审判与判后执行相结合,做好全流程矛盾化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龙溪铺法庭干警在法官咨询日接待来访群众

一是在诉前阶段,坚持“调解优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统筹协调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等各类解纷力量,构建大调解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二是在立案阶段,优化诉讼服务,开辟“爱心通道”,为老人和行动不便的办事群众提供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三优先”服务,方便人民群众。三是在诉中阶段,坚持“繁简分流”,法庭主要负责审理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的民事纠纷,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简化快速处理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将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的、具有示范引领性案件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学校厂房等,不断优化“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实现打击、教育、宣传、治理并重,更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四是在判后阶段,做好案件执行工作,对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医疗费赔偿、小额债务清偿、当事人有履行能力等案件,督促履行职责,力争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缓解执行压力,实现当事人“纸上权益”的兑现。

2021年以来,龙溪铺法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51件,其中调解结案479件,撤诉301件,调撤率为67.8%,判决342件,服判息诉率为99.8%,当事人主动履行110余件,涉及标的300余万元,开展巡回审判50余次。

以“德治”为魂

增强群众内生“动力”

“《居民公约》的制定要充分发挥中华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将法治文化、道德准则等深入人心……”

龙溪铺法庭干警在龙溪铺镇楠木社区指导居民公约

2023年12月,龙溪铺法庭前往楠木社区参加居民公约交流研讨会。在交流研讨会上,龙溪铺法庭法官从民法典关于村规民约制定的程序、内容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入手,并结合典型案例,为楠木社区完善居民公约提供法律指引。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龙溪铺法庭定期开展走访村(社区)活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并指导村(社区)的“村规民约”建设工作,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和制定“村规民约”,将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乡土习惯、道德准则等纳入村规民约中,弘扬向上向善之风。

李某和吴某是楠木社区的一对夫妻,两人生育了两个小孩(均未成年),因两人婚后常年在外打工渐生隔阂且经常吵架,吴某意欲离婚,但双方因小孩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无奈之下,吴某找到龙溪铺法庭寻求帮助。法庭干警了解情况后与楠木社区联动,在村干部陪同下来到他们家开展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以案例分析和释法答疑的方式,并引用《楠木社区居民公约》的相关内容向夫妻二人详细讲述了夫妻同心、家庭和谐的重要性,夫妻两人最终就小孩的抚养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现场承诺离婚后依然会尽最大的努力用心抚养小孩。调解现场,法官、社区书记还带领大家一起重温居民公约中关于传承优良家风等相关内容。

“在法庭指导下,我们社区的《居民公约》得到进一步完善,同时还开设了‘道德讲堂’,每年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现在大家的关系也更和睦啦。”楠木社区书记笑着说道。

龙溪铺法庭干警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培育良好家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等内容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与此同时,龙溪铺法庭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引导作用,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通过专项普法培育辖区形成崇德向善的民风,促进推行移风易俗。

2024年4月16日,邵阳中院联合新邵县法院龙溪铺法庭到龙溪铺镇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对辖区内多发的婚恋家庭纠纷、婚约财产纠纷进行分析调研,并联合省人大代表、村镇干部等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结合具体案例对“高价彩礼”问题进行宣讲,让彩礼新规走进寻常百姓家,积极引导辖区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价值观。

龙溪铺法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2023年至今,龙溪铺法庭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培育良好家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等内容,开展专项普法活动10余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弘扬传统美德,筑牢道德根基,增强群众内生“动力”,由内而外改变群众思想观念。

“人民法庭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法庭建设工作,促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走出‘枫桥经验’新思路,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新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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