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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检察官法》的宣传回忆
发布日期:2018-06-21 | 来源:正义网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1995年6月15日,由刑二科科长赵博民(右一)同志为组长的《检察官法》宣传小组对陈巴尔虎旗内的个体商户进行走访宣传。

1995年6月15日,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在巴彦库仁镇综合市场附近设立宣传台,宣传《检察官法》施行。宣传台后由左至右分别为旗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白清云(已故)、旗人大副主任额尔敦巴雅尔、旗政法委副书记础古兰、副检察长斯琴巴图及干警企和。

这两张照片拍摄于1995年6月15日,在《检察官法》颁布前夕。我清楚记得那天,1995年6月12日,星期一,刚上班不久,图日根巴雅尔检察长就召集党组成员召开关于宣传《检察官法》会议。当时会议研究布置全院干警分四组进行宣传。

第一组由控申科牵头,在旗所在地巴彦库仁镇繁华的中心综合市场设立《检察官法》宣传台,主要以逐条滚动播出《检察官法》形式的进行宣传。当时我分管控申科,所以就分到了第一组。另外三组分别负责对流动人员、个体户等商业部门、居民户和牧民户进行走访宣传。

当时我们还印制了20000份宣传单,在当天全部发放完毕。因为宣传任务分配得非常细致,所以当天的效果很好。后续我们还去宝日希勒矿区、完工镇、东乌珠尔苏木、西乌珠尔苏木等地进行了宣传,这是我院历史以来规模空前的一次宣传活动。

除了走访宣传,当时院里还举办了知识讲座,开展了集中学习辅导、撰写心得体会、讨论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并把活动情况总结归纳后,报送到旗政法委。时任旗政法委副书记础古兰在参加宣传活动后说:“《检察官法》的实施,对于依法管理检察官,提高检察官的素质,促进检察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时任内蒙古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副检察长斯琴巴图)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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