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19日,在阵阵掌声中,18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受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他们是:王存厚、朱维究、温崇真、王罔求、王舜华、陈祖仁、黄景钧、迮永清、曾广宇、高文杰、郭正谊、杨学纯、蒋春松、翟胜德、司徒擎,王丙戌、徐萌山、周文仁。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聘任仪式。彭冲副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特约检察员致辞祝贺。他说,最高人民检察院聘请18位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批特约检察员,是在中央统战部的帮助下,经8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热情支持、推荐,并征得本人同意后确定的。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说,特约检察员要反映和传递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刑事处罚的申诉材料;还要参加一些案件特别是贪污、贿赂大案要案、重大刑事犯罪案和重大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的调查、研究和复查;参与讨论研究有关法律、政策和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检察制度。
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具体实践,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法律监督工作的有益尝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践证明,实行特约检察员制度,有利于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更好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推动队伍廉政建设。
(供稿:高洪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