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五个新”实施“五大战略” 推进湖北检察创新发展
——专访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左二)到东风商用车重卡新工厂调研。
从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视察到承办长江经济带检察工作座谈会,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到为期一年半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从对过去5年间办结的30436件案件进行抽样评估到11万字的“大调研”报告,从派出8个组到全省督察司法责任制到扫黑除恶督导全省覆盖……
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总要求,树立新理念,各项工作重点突出,主题明确,蹄疾步稳,打造了不少独具特色的荆楚检察品牌。
把握新坐标,绘制新蓝图,努力提供更多更优湖北检察产品
记者:王检,您好!我们注意到,前不久,湖北省召开了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下称“十四检”),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新时代推动湖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和设想有哪些?
王晋:召开“十四检”,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张军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总结过去5年成绩的基础上,谋划部署新时代湖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在“十四检”上,我们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围绕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的发展理念,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我们提出了继续坚持和深化“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条主线,提出了政治建检、业务立检、人才兴检、科技强检、从严治检等五大发展战略。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按照这一战略部署,重点围绕“五个新”,即:倾力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努力形成检察改革新格局、奋力打造过硬队伍建设新气象、全力拓展基层基础建设新空间,推动湖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记者:您能否大致展开谈一下“五个新”?
王晋:“五个新”是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可以说是一张全新的蓝图、一份新时代湖北检察产品规划书。
倾力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就是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服务民生改善,继续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提供更加充足、“适销对路”的检察产品。
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就是要积极适应法律修改和司法改革要求,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努力推动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包括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三个方面。这里面有不少新招实招,比如,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我们提出了调格局、重精准、借外脑、提效率、拓领域、强刚性六个方面的新要求;在公益诉讼方面,我们要求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切实加强汇报、沟通、协调,择其要者进入诉前程序,负责任地提起诉讼等等。
努力形成检察改革新格局,就是要继续用创新思维架桥,用实际行动摆渡,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包括清理并规范那些被大家“吐槽”为“五花八门”的机构乱象、促进三类人员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发挥好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等等,说到底,就是要做好改革的“精装修”。
奋力打造过硬队伍建设新气象,就是要更加注重政治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更加注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注重专业能力建设,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推动队伍气象更新。
全力拓展基层基础建设新空间,就是要全面建设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大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培育新时代检察公共关系,筑牢我们发展的根基。
开展专项行动,加大省际合作,确保长江清水浩荡东流
记者:我们知道,长江穿湖北省而过,可以说是湖北的命脉。在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中,湖北检察机关作了哪些努力?
王晋:湖北是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地位重要、责任重大。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掌舵领航、把脉定向,我们全省人民都倍感振奋、倍增信心。可以说,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央有号召、省委有要求,最高检有部署。确保一江清水浩荡东流,是湖北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我们连续开展了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共批捕违法排污、盗伐林木等犯罪664人,起诉2154人,推广“补植复绿”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恢复林地8549亩。今年以来,我们又部署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另一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保护生态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既不因为服务绿色发展而对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网开一面”,也不因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而给经济发展“设置障碍”。在今年3月以来开展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工作中,共批捕危害创新发展刑事犯罪1689人,起诉922人;对涉嫌犯罪的创新创业主体不批捕140人,对已羁押的建议取保候审71人,充分运用法治手段保护了创新创业主体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坚持“守土有责”与省际合作相统一,把“谋一域”与“谋全局”结合起来,建立检察区域协作机制。2015年,我们主动发起,与湖南、江西省检察院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三省检察机关共同打击跨地域犯罪,服务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比如,我们通过检务协作机制,从群众反映的一起水源污染事件入手开展调查,成功监督办理了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湖北一药企向湖南和江西非法处置化学品残渣的特大污染环境案,涉案公司和3名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据我们所知,湖北检察公益诉讼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您能否专门谈一下湖北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王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是湖北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发力点。从今年6月开始,我们专门部署了为期一年半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今年1月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998件,向法院起诉53件。共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长江水域面积6.07万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航道81.64公里,保护沿线珍稀动物28种,督促赔偿生态恢复费用1403.08万元,有效促进了长江生态环境的全面修复保护。
我们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比如,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促使该区环保、水务部门清理违法堆放在长江江滩的固体废物22万余吨;嘉鱼县检察院督促该县水务局封堵生活污水直排三湖连江的水库,助推该县政府投入5000余万元建设生态截污工程;宜昌市点军区检察院针对生猪养殖污水直排长江,通过对该区环保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该区政府关停违法养殖场(户)413户,彻底解决了3万余头生猪的污染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案件质效,重点办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有重大影响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为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更优司法保障。
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案件质量,以“三个统一”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记者: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湖北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战绩,能否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王晋:今年以来,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最高检、省委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行动,全面履职,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
工作中,我们研究制定下发行动方案,明确了“坚持除恶务尽和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和综合治理相统一,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相统一”的“三个统一”原则,为我们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法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9月19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65件3322人(其中涉黑案件173件471人),起诉393件1512人(其中涉黑案件26件310人),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我们坚持依法严把程序关,共对360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53份;坚持依法严把法律适用关,既不放纵涉黑涉恶犯罪,又不人为拔高凑数,对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125件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正是基于严格依法办案,已起诉开庭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收到了很好的庭审效果。比如,钟祥市检察院在办理孔令军、孔令洲等19人涉黑案中,通过释法说理,分化瓦解嫌疑人,致使“小弟”在法庭上主动劝说昔日的“大哥”认罪服法,取得了非常好的庭审效果。
记者:湖北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这样好的成绩,是不是有什么“诀窍”?当前还存在哪些不足?下一步如何解决?
王晋:要说“诀窍”也谈不上,但最关键的就是全省三级检察院上下“一盘棋”,高度重视,形成合力。我们要求全省各级院“一把手”靠前指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将之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确保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让荆楚大地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此外,我们还坚持强化检察一体化机制,注重沟通协调,制定规范文件,强化调研督导,打造专业队伍,注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工作不断向纵深开展。
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比方说,工作开展不平衡、办案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办案期限紧张、法律和司法解释适用存在认识分歧、基础工作仍有待加强等。
目前,中央第7督导组已经进驻湖北,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央督导为契机,切实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全力配合中央督导工作,力争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