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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浙江宁海:首批值班律师“入驻”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8-11-06 | 来源: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11月2日,浙江省宁海县司法局派驻宁海县检察院的2名值班律师走进检察服务中心,为该院审查的4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等法律帮助,对1件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见证,并对16件案件提出书面意见。这是今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入驻”宁海县检察院的首批值班律师。

“值班律师‘入驻’检察院,可以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有利于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值班律师说道。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于当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检察官应当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应当在场”等相关规定,宁海县检察院积极推进值班律师进驻检察院工作,就此与县司法局进行会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该院在检察服务中心配备一间值班律师工作室,配置专门电脑、打印机,为值班律师开展工作提供环境便利。

值班律师进入检察院开展法律帮助,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也标志着该院与县司法局在共同构筑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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