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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河南省检察机关多元化司法救助提升办案效果
发布日期:2019-01-07 | 来源:检察日报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温情救助,让他们感受法治关爱

——河南省检察机关多元化司法救助提升办案效果

2018年12月6日,漯河市检察院向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发放了5.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闫晴摄

这个寒冬,庞某一家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他们收到了由河南省漯河市检察院送来的5.8万元司法救助金。几个月前,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庞某失去了妻子,自己也受伤致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个12岁,一个6岁,只能跟随爷爷奶奶生活。而两个老人年老体弱,经济条件本就拮据,生活顿时陷入困境。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庞某一家人的情况,遂主动联系他们,帮助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在物质救助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与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多元化救助方法,提升司法救助办案效果。

这是河南省检察机关转变刑事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帮扶救助被害人家属583案675人次,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706万余元。

明方向:出台机制深化司法关爱

“胡叔叔,谢谢您!是您当初的帮助和鼓励,才有了今天的我,自信、阳光地享受生活的美好……”2018年12月10日,一上班,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胡永伟温情司法关爱岗”的发起人、负责人胡永伟就收到了一起刑事案件当事人小明(化名)的来信。

在河南省检察机关,“温情司法关爱岗”并非禹州市检察院独有,而是一个普遍现象。通过这个“岗”,检察机关把关爱融入司法办案中,融入司法服务中,用实实在在的司法行动践行着“温情”一词,诠释着“关爱”二字。

2018年初,河南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吸纳完善前期开展的“温情司法关爱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作为亲民爱民、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提升司法为民水平的重要抓手和载体。

2018年7月,河南省检察院专门印发《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化推动、品牌化塑造、精细化操作。该省三级检察院立足司法办案,坚持与业务工作相统一,与检察职能相适应,广泛动员、全员参与,组织领导明确到位、工作机制创新健全、实质性工作稳步开展,温情司法关爱步入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实施阶段。

据悉,深化温情司法关爱岗工作机制是2018年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旨在明确岗位职责,通过国家救助、物质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活动,对涉案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关爱救助,修复被违法犯罪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该机制实行因案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为岗位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协调,院领导负总责。发挥岗位责任人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阅卷、调查、接访等渠道,对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对可能出现的困难隐患提前介入。

转方式:覆盖检察业务全范围

2017年10月,河南省检察院在审查刘某死刑上诉案件时了解到,该案被害人李某某父母失去独生女儿后,孤苦无依,还要赡养80多岁的老母亲,一家三位老人,每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每月仅靠3000多元退休金生活。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和治疗疾病,李某某的父母将住房卖掉。

了解到这些情况,公诉部门办案人员迅速与控申部门取得联系,帮助老人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控申部门收到公诉部门转交的两位老人的司法救助申请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并赶往申请人所在社区、原工作单位进行调查。后经过集体讨论,检察机关决定给予两位老人9.6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同时,检察机关还联合民政、医疗等部门做好两位失独老人日常生活的帮扶,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和跟踪救助。

检察机关的关怀让两位老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据介绍,河南省检察机关对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时,打破部门间界限分隔,密切协作,“一家人共办一件事”,积极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机制,保证相关业务办理的衔接通畅。以案件一审为主体,二审、申诉再审为有效补充,控申、刑检、民行、案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业务部门之间实行岗随案转的方法,随着案件流转而接力传递关爱救助的温暖。在突出各个业务部门职责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相应的牵头部门和综合保障措施。

同时,变“坐诊”为“出诊”。司法办案实行关爱救助主动告知制度。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除向被害人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外,同时送达《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积极为困难当事人协调申请法律援助;控申部门主动告知相关政策文件性依据,指导当事人填写司法救助申请;民行部门制作“法律救济卡”,列明救济范围和联系方式;其他各业务部门对自行发现或者其他部门移送的救助线索进行细致审查,通过到被害人家中、村委社区深入实地走访,向公安机关、涉案双方律师了解详细情况,为被害人进行心理评估、身体检查等方式,确定受助人的范围,关爱抚慰的方式,救助金的多少、使用、分配、保管等等一系列后续工作,确保关爱救助的及时、精准、全面。

找重心:急事快办,向重点人员倾斜

“希望是快乐的种子……愿今后的岁月对你温柔相待。”2018年9月5日,来自河南省检察院控申处、公诉二处的3名检察官,赶在开学前,将1.5万元司法救助金及时送到被救助大学生谢某某手中,并送上温情寄语。

“我们也知道检察机关有司法救助这回事,但咋也没想到事情会办得这么快。”谢某某居住地居委会主任老孙在为谢某某高兴的同时,也对检察官及时高效的救助赞叹不已。

据悉,这是截至目前河南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节奏最快的一次,从着手办理救助相关事宜到谢某某收到救助金,前后不到一周时间。

近年来,为确保关爱救助的高效,河南省检察机关建立起案件快速受理和专办机制,案件承办部门区别案件急缓程度,在依法规范的同时,简化工作程序,减少救助周期,缩短告知、申请、审批、发放环节的办理期限;实行部门联动同步救助机制,对特困急难的当事人,完善材料与研究汇报并行,与政法部门沟通协调同步,确保救助金及时到位,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

在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同时,该院突出对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重点对象的倾斜,并根据被救助人的实际情况,采取一次性救助与分期给付的方法,最大限度保障被救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稳定、长期帮扶救助相结合机制,进一步丰富精神关爱的形式和内容。对于孤苦无依的人员,有效衔接政府相关部门,纳入财政救助、资助的范围;对于年幼、病残、生活极端贫困人员积极协调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学龄儿童、孤寡老人、失独家庭等困难群体,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抚慰等工作;注重家庭式亲情关爱、村委社区就近关爱、社会组织联合关爱;通过定期不定期电话回访、上门走访,巩固救助关爱的成果。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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