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同欲者胜
河北:持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吹响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号角。河北省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身心、高强度地投入到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中。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北省检察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为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该省各级检察院也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扫黑办。截至目前,该省各级院扫黑办共有专兼职人员1262人。该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360件4194人,起诉941件4652人。依法监督立案78件179人,追捕451人,追诉198人,不批捕263人,不起诉26人,抗诉23件131人。同时,省院加强与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协调配合,联合制定协作意见,与省公安厅共同督办案件4批39件,并向省公安厅制发依法取证、提升办案质量的检察建议,受到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
克服“歇歇脚”思想 做好“后半篇文章”
河北省检察院聚焦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组织带领该省检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栉风沐雨,砥砺前行。2018年8月2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召开督导河北省情况反馈会议。扫黑除恶工作正式进入到整改阶段。为抓好整改落实,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领导小组会、督导整改推进会,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克服“歇歇脚”“喘口气”思想,将整改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全力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
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有的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学习理解不深不透”“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河北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从思想上查找根源。
“上下同欲者胜”,扫黑除恶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在上下同心。目前,河北省各级检察院都实行了院领导包案责任制,院领导对所包案件负责到底,避免只“挂名”不“挂帅”,只“坐帐”不“出战”。开展层层谈话活动并固化为制度,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每一项整改任务。对此,河北省检察院组织了三次督导工作,每次聚焦不同重点,目标明确,效果明显。
发挥“头雁效应” 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针对中央督导组提出的“依法快诉快审快判一批大要案”的要求,丁顺生在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指出:“坚持依法严惩是检察机关在斗争中发挥作用的重要体现,办案成果是检验我们斗争成效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标准。”河北省检察院及时下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确保办案质效的意见》等文件,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始终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
——各级院检察长亲自办案。要求各级院领导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办案,采取定期通报的方式,每10天上报领导办案情况。截至目前,该省各级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办理案件286件。河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玉龙,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侯建华亲自办理涉黑案件。保定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丁志杰涉黑案,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
——集中优势力量打攻坚战。上级院善于“弹钢琴”,针对案件数量不均衡、复杂程度不均衡、办案人员素质不均衡等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实行对案件的动态化管理,人员跟着案件走,力量随着任务上,灵活机动、科学合理地配置办案力量。对涉案人员多、证据量大、卷宗繁多的重大黑恶案件,全院动员,全员参与,共同突击,力量仍不足的,在全市乃至全省统一调配力量。
——着力解决不平衡问题。围绕中央督导组、最高检调研组关于对深层“盖子”还没揭开的重点地区给予高度关注的要求,河北省检察院从全局处谋划,在关键处落实,及时派出工作组,分析问题,查找原因,目前已全部消灭空白点,确保全省工作整体推进。
——突出监督重点,务求监督实效。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和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的通知》,切实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罪不究或者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唐山市检察机关对涉黑案件中9名嫌疑人启动了立案监督程序,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0条,对23人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同时追诉嫌疑单位5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
绝不让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深入,能否持久,能否赢得人心,关键是靠线索。河北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摸排线索工作,下发《关于抓紧做好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对所办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开展自上而下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登记造册,梳理倒查一批案件线索。
为确保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深挖彻查”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扫黑”和“打伞”同步进行。针对从办案中摸排线索含金量大、可查性高的情况,河北省检察院再次下发《关于深入摸排案件线索继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组织对近5年办理的故意伤害等10类普通刑事案件开展倒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对同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以及听之任之,不作为的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坚决查处。
河北省检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主动开展自查,坚决清理害群之马。通过梳理倒查和群众举报,获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000余件。沧州市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变“坐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以“两排一管”为抓手,持续开展“回头看”活动,从办案中摸排线索239件。张家口市检察院召集侦监、公诉、刑事执行检察和控申部门的业务骨干,成立“回头看”活动专案组,对近5年办理的刑事案件采用一案四查法,对每起案件分别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从中挖掘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移送办法》,向省公安厅移送案件线索75件,向省监委移送37件,对中央督导组移送的20件线索全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绝不让任何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石沉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