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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江苏立足办案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9-02-18 | 来源:检察日报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精准打击 谦抑司法 精心护企

江苏立足办案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管莹)“南通检察机关办理的积分诈骗案,不仅帮我们挽回了巨额损失,而且厘清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有力提升了互联网平台依法举报各种违法犯罪的底气……”近日,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总监连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江苏是经济大省,民营经济占据半壁江山。如何立足检察职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江苏三级检察机关给出的答卷是:“办好案件才是硬道理!”2016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犯罪,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结合办案精心护企,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赢得众多民企点赞。

精准打击,民企点赞

2018年2月5日,涉案金额近700万元的“天猫积分诈骗案”终审宣判,陆某等8人分获十二年零三个月至七年零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被评为“2018互联网法律大会十大案例”之一。

这是一起新类型网络诈骗案。陆某等人利用虚假交易骗取积分,再用积分抵款进行虚假购物套取现金,共骗取天猫公司671万余元。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在侦查阶段即提前介入,对取证方向、电子数据提取等提出关键性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咨询多名专家,夯实了证据基础。2016年9月20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陆某等8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只是钻了规则的漏洞,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庭审中,陆某等人的辩护律师抛出“无罪论”。

“不当得利人在获得利益之前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对方或第三方的过错造成,而不能是不当得利人的违法行为造成。”公诉人对此针锋相对,“被告人实施大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包括利用十多万个虚构的会员身份,伪造会员生日信息,虚构商品链接,虚构‘下单’‘支付’‘收货’‘退货’等交易过程。其行为的批量特征明显、技术特征显著,在积分到账后立刻变现,体现出明显的非法占有故意,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认定陆某等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8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针对该新型犯罪手段,南通检察机关还积极与阿里巴巴集团沟通,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精准防控能力。

“2016年以来,江苏三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刑事案件1897件,并积极为企业挽回损失,以司法办案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方林向记者介绍。

既讲法度,不失温度

市场如大海,企业如轻舟。如何把办案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江苏检察机关的回答是:既讲法度,不失温度。

2016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起诉380人。在这些案件中,检察官坚持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充分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慎用强制措施,慎重提起公诉,让企业充分感受到司法“温度”。

吴某及其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就是一例。吴某系睢宁县一家纺织服装生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6年7月,吴某经朋友介绍,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让一家外地公司为其开具了3张增值税发票,票面金额近30万元。后吴某公司用这三张虚开的发票抵扣税款5.09万元。

2018年7月,吴某及其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移送睢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司法解释,虚开金额在5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吴某及其公司虚开税额刚刚达到定罪标准。”承办检察官刘涛介绍道,“但本案中,吴某系自首,且已如数补交税款及滞纳金,并对自己因一念之差触犯刑律深表后悔。”

赴吴某公司实地考察后,检察官发现,该公司是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就业人员450余人,年纳税额在300万元以上,此前亦无违法记录。此次如果“一诉了之”,该公司纳税信用等级将被降级,经营、融资和发展将受到重创。

综合考量本案案情及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后,睢宁县检察院于2018年8月29日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邀请该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宣告会上,吴某进行了深刻反省,承诺悔过自新、守法经营,检察机关则进行“以案释法”,并向政府相关部门发出开展涉税犯罪专项预防的检察建议,该案办理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精心护企,助力创新

知识产权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2016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着力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创新环境,办理了多起精品案件。

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其商标2006年即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假冒其商标的电缆在陕西一带出现,上上集团的商誉严重受损。

在办理周某假冒上上集团注册商标一案中,溧阳市检察院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会同公安机关前往西安调查取证,发现多个商家销售侵权电缆的线索。2017年3月,溧阳市检察院向西安市未央区工商管理分局发出加大监管力度、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的检察建议,并移交了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回函,表示已根据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整治和打假活动。案件办结后,溧阳市检察院还积极开展“法人体检”,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风险防控,得到上上集团的充分肯定。

“日前,我们在总结办案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20条意见。相信在意见的指引下,对涉企犯罪的法律政策界限把握会更加精准,民营企业的发展将得到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说。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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