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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保障食药安全,为群众打好“保胃战”
发布日期:2019-02-28 | 来源:检察日报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从农田到餐桌、从学校到医院、从线上到线下,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履职,通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等,以实际行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食药安全的新期待。

检察公益诉讼,保障食药安全的一把利剑

食品药品安全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领域之一。记者采访了解到,2018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9523件,其中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29916件,约占办案总数的33%。

2018年4月,媒体曝光福建省闽侯县域内4家食用调和油生产商存在偷工减料、非转基因虚假标识等问题。闽侯县检察院立即深入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监督其对涉案企业开展检查。随后,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分别向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成立专案组,对涉案产品展开调查,对涉案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用油问题整改。目前,媒体曝光的4家企业已基本整改完毕,没收封存约9700瓶、召回销毁46箱违法生产经营的食用油,共处罚款224.8万元。

该案是率先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典型案例。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规范标识,使转基因食用油信息更透明,提升了市场监管质量,也保障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当前,一些虚假医药广告存在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等情形,严重误导消费者。

湖南省湘阴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湘阴县电视台播放的“九千堂五色灵芝胶囊”等系列药品广告,违反了法律法规中不得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等禁止性规定,存在损害公共利益的问题。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力整治了医药用品虚假宣传乱象。

线上线下多领域覆盖,网络餐饮乱象有治了

围绕“健康中国”战略,最高检在2018年8月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还把监督范围拓展到了网络餐饮领域。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专项活动开展至2018年11月,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专项活动部署要求,以网络餐饮、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为监督重点,共立案办理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监督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违法提供网络餐饮服务店铺5万余家,约谈10个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40余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00余件;联合市场监管行政机关对20余省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餐饮店摊贩等开展检查5000余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00余件;与相关行政机关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水产品市场等联合检查1600余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00余件;对在饮用水源地及周边进行改建、扩建、堆放建筑或生活垃圾、进行养殖、种植等危害、污染饮用水源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00余件。

为深化专项活动效果,去年中秋节前后,检察机关针对群众反映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严重的问题,集中开展监督工作,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市场监管行政部门排查、走访销售专卖店、大型超市、农贸市场近500家,排查网络平台、网络店铺200余家,查获假冒蟹扣14万余个,保障了有序竞争环境和百姓消费环境。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是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三项重点工作之一,多地检察机关下发专门通知,联合当地教育局、食药监局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活动。江西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对“零食”、“垃圾食品”混入学生营养餐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江西省鹰潭市检察院对城区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店、食杂店、小摊贩等四类上百家餐饮点进行了专项调查,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城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调查报告》,得到市长的肯定。

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着力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河南省某县检察院在办理县食药监局处罚县某牛羊肉批发门市一案中,发现该门市出售含有克伦特罗兽药成分的生羊肉的行为已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遂向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县法院对县食药监局的执行申请裁定不予执行。法院采纳该检察建议。该院移送相关犯罪线索后,法院经审理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禁止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牛羊肉销售活动。

在药品安全方面,广东省某县检察院针对村卫生室(所、站)滥用静脉给药服务的问题向县卫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增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联合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对全县100多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检查。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近年来检察机关重点开展的一项工作。据统计,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自2018年2月部署开展至2018年12月底,共办理食品药品类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00件左右。

安全的食品药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需品”,必须严格保护,检察机关义不容辞。全国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责任编辑: 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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