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服务特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部曲”
深圳检察机关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18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机关坚持在全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切实担负起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以检察担当、为民情怀、专业能力,奏响了服务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三部曲”。
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金融服务、跨境电子商务等经济活动更加活跃,相应也衍生出多种类的新型经济犯罪。深圳检察机关审慎处理在金融监管改革、金融创新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重点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金融犯罪,2018年共批捕775人,起诉769人。突出打击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骗取出口退税等跨境金融犯罪,共批捕1179人,起诉1473人。
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圳检察机关加强区域内执法司法联动合力,推动建立大湾区广东9市检察机关配合协作机制,提升信息共享水平,促进检察环节司法标准统一。前海蛇口自贸区检察院加强与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等自贸区检察院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自贸区检察工作的合力与效率。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深圳目前有190多万家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占深圳企业数量的95%以上。如何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该院以实际行动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近年来,该院与深圳市工商联、市科技创新委、市场监管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包括“五个界限、四个慎重、三个从宽、二个不定罪、一个禁止”等原则,以及承诺在查封企业财产、限制人身自由等办案活动中,做到“三个慎重、三个一律、三个禁止、三个及时”。这些方案的核心,就是加强对创新主体核心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司法保护,加强企业家人身权保护,严格区分罪与非罪,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2018年初,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中,检察官获知涉案的民营企业仍有合法经营的其他业务,但因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技术人员被羁押,企业经营陷入停顿,数百名员工面临失业。审查案件后,检察官认为主要犯罪事实以及证据均已查清,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企业得以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服务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介绍:“深圳作为科技创新之都,知识产权保护必是重中之重。深圳市检察院注册成立的‘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迄今已过十年,中心举办知识产权高峰论坛,提出立法建议推动立法完善,加强对外知识产权交流等,留下了一串串保护知识产权的闪光足迹。”
林雄表示,一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坚持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市院专门指定刑事检察三部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各基层检察院也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会同各方力量,共同构筑更加牢固的知识产权保护防线,助推深圳成为创新高峰。2018年,深圳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639人,提起公诉6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