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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执法篇】李绍元:坚守高墙的“平凡英雄”
发布日期:2019-03-29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编者按】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他们走家串户、广纳民意,让法律法规接地气、合民意;他们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们坚守高墙、对抗毒魔,拯救一个个迷失的灵魂;他们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们尊崇法律、服务百姓,无论走到哪里,因为有了他们,群众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湖南司法行政推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系列故事,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故事。
 

 

 

在同事眼里,他是平凡岗位恪尽职守的“老黄牛”,是在危急关头冲锋在前的“拼命三郎”;在家人眼中,他是不折不扣的“工作狂”。

 

参加工作25年以来,他先后8次获得上级嘉奖,7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二等功1次,2018年被评为全国监狱工作先进个人。

 

他,就是岳阳监狱十四监区监区长李绍元。


率先

 
率先垂范不服输的“兵头将尾”

 

2016年8月,刚从洞庭湖防汛抢险队长岗位“退下”的李绍元,服从组织安排调任十四监区监区长。

 

该监区押犯400余人,大多数监管设施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监管改造、教育设施陈旧,信息化设备老化,安全压力极大。对于这个新任监区长,一些人并不看好。

 

多重困境反而激发了李绍元不服输的斗志。李绍元深知,首先必须保证监管安全。对此,他和执法警察“约法四条”:一是加强警察直接管理绝不懈怠;二是落实包管包教制度绝不敷衍;三是排除监管安全隐患绝不过夜;四是对“违禁品”进入监内绝不容忍。

 

制度写到了纸上,更重要的是落实。李绍元并没有按照“开开会、表表态、签签字”的常规套路出牌,他把办公室搬到了工作现场,并向警察承诺: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一定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白天,他蹲守在监区服刑人员改造现场,排查安全隐患,与服刑人员谈话;晚上,他就在办公室仔细查阅服刑人员档案,学习业务和法律。担任监区长2年多时间,李绍元几乎放弃了所有节假日休息时间。

 

在李绍元和监区支委一班人的带领下,监区上下风正心齐,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有7名警察荣立省局三等功,监区连年安全稳定无事故,多项工作获得了上级表彰。

 

 

用心感化 高墙内的特殊“园丁”

 

多年的工作经验让李绍元明白,只有真正改造好服刑人员,才能为社会输送“合格产品”。

 

爱学习、善钻研、喜好心理学的他深知服刑人员最需要的就是家人和社会的支持。监区开展“升国旗、感国恩”等爱国主义教育,创办“监区爱心图书室”,组建服刑人员雕刻、绘画、书法、发明等兴趣小组,积极探索“监区+社区”、“监区+家庭”、“监区+企业”的帮教帮扶新模式,邀请服刑人员家属及其所在社区(村)工作人员进监区开展帮教;邀请社会企业到监区举办就业招聘会,至今共为31名刑释人员联系到了就业岗位。

 

监区服刑人员刘某,夫妻双双入狱,面对15年的刑期,他感觉人生已经失去了希望,到十四监区服刑以来,自暴自弃,是一名典型的反改造分子。李绍元主动承担起转化刘某的任务,他一边耐心地教育、鼓舞刘某,一边想方设法联系刘某的家人,并将其母亲和小孩请到了监区。在亲情的感召和李绍元的教育鼓舞下,刘某被成功转化,该事例被湖南都市频道《寻情记》栏目跟踪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永不知疲倦的“拼命三郎”

 

在家人和同事眼中,李绍元是出了名的“工作狂”,因此,他有一个外号——“拼命三郎”。

 

2016年7月,洞庭湖流域发生“98+”特大洪水,湘江、洞庭湖、长江接连告急,岳阳监狱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李绍元主动请缨担任监狱防汛抢险队队长,带领队员没日没夜在大堤上巡查处险,累计装运砂石1700多方,处置险情134处,确保了长江、洞庭湖岳阳监狱责任堤段的安全。

 

2010年,李绍元在服刑人员劳动改造车间巡查时,细砂飞入双眼意外受伤,导致眼睛长了胬肉。李绍元一忙就没了白天黑夜,一直未到正规医院治疗,胬肉现已覆盖瞳孔区,两眼经常红肿,严重影响视力。

 

 
 
 
 

从警26年来,李绍元与所有监狱警察一样,就像一头永不知疲倦的“老黄牛”,在他热爱、选择并为之终生付出的监狱警察岗位上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与汗水。

 
 
 
 

 

(来源:湖南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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