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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安徽省检察院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清单
发布日期:2019-04-04 | 来源: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今年安徽省检察院发文同比减少30%,开到县级检察院的全省性会议同比减少50%,对重点工作实行的综合督查检查全年同比减少70%以上……”4月1日,安徽省检察院将落实“基层减负年”工作清单明示全省,并且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以回应基层呼声,推动精准减负。

该减负工作清单共涉及九个方面,内容包括发文、会议、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留痕、问责等等,有的对具体量化指标予以明确,有的对减负工作方法和明令禁止的事项作出规定。

比如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发文多问题,该清单强调坚持少发文、发短文,要求今年省检察院发文同比减少30%,部门发文同比减少20%,发给县级院的文件同比减少50%。省检察院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向省委、高检院等上级机关报送的综合类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报告不超过3000字。

为解决会议多、会议长问题,清单要求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全省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市级院,各业务部门原则上一年最多开一次条线工作会议,确保2019年以省检察院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30%,部门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20%,开到县级院的全省性会议同比减少50%,全省性电视电话会议不超过90分钟,会议发言时间每人一般不超过8分钟。清单还规定,中政委、最高检电视电话会议开到市、县级院,省里随即进行部署的,市、县级院不再重复开会部署。同时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未经检察长批准,不得召开三级院参加的全省性会议,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人,不得通知参会,部门条线开会不得通知各级院一把手参会,不得要求全员参会。

为解决督查多检查多问题,清单倡导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片对片的督导检查,除上级机关安排的督查检查外,安徽省检察院对重点工作实行综合督查检查,严控部门开展综合督导检查,确保全年同比减少70%以上。在对下考核方面,今年该省检察院对市级院仅保留1项考核,实行党建业务综合年度考核,取消条线对下考核,坚决减少填表报数、书面上报情况。针对调研虚化问题,该清单要求开展调研前,要确定调研主题,拟定调研提纲下发至调研单位,并且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直接倾听一线群众和干警诉求,掌握第一手资料。

重痕留迹是形式主义的表现之一,清单规定,除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明确要求的事项外,省检察院不再自行提出留痕事项,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检验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简单的查阅材料、核对数据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对基层反映难题,要及时研究,及时落实,推动解决。对基层请示案件,及时依法答复,不得推诿扯皮。同时全面推广“温暖控申”,着力解决信访工作短板,落实好信访事项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制度,不断提高接访工作满意度,减少重复访问题。

据了解,为落实好上述减负清单,安徽省检察院将建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检察长负总责、责任领导负主责、责任部门具体落地落实、省检察院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导,具体落实情况将纳入机关绩效量化考核。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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