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越走越宽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检察院】
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检察官到民企项目建设现场进行调研
“检察院的行动,不仅是对全区物流产业的精准服务,也是对我们万梦众创新能源的支持,相信有你们的法治护航,我们新能源物流企业的路子会越走越宽。”4月28日,山东淄博万梦众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延飞向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表达了谢意。
近年来,周村区的家居、不锈钢等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提速,各类市场年交易额已超过220亿元,物流产业也随之繁荣。周村区委作出全面加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要部署,绘制了打造区域商贸物流枢纽的区域蓝图。2017年11月,长期在外地发展的刘延飞看准机遇,回到家乡周村注册了淄博万梦众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投资3.8亿元建设了以新能源为主打,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万梦众创绿色运力智慧物流平台。然而,近年来,周村区发生多起个体物流企业携款、携货逃跑事件,肖某等10名物流公司负责人涉嫌侵占罪,涉及451名商户业主,侵占款额高达202万元。这一问题也成为阻碍物流产业园区建设的一道现实难题。
刘延飞的思路很开阔,但是面对目前市场的现状又有些无奈。今年3月,周村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宗成在民营企业大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安排干警对全区的物流行业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摸底调研,并结合办理的货款侵占、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组织干警撰写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的认识与思考》;3月底,该院陆续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特色产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一同呈报区委区政府,并结合市场乱象和已办案件向发改委、工商局等部门发出了规范治理物流行业的检察建议,均得到了积极回复。一场物流市场规范化治理、转型发展的行动正式启动。
一个月过去了,如今走在周村的街头,贴有“万梦众创”“迅鹰货的”等字样的新能源物流车逐渐成了物流市场的主要运营车;占地47亩,集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智能化为一体的万梦众创绿色运力智慧物流平台也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周村的物流产业在以万梦众创为龙头的物流企业的带领下,已经驶上绿色、规范、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我们检察机关把服务民营企业、服务园区建设和服务大局发展融为一体,发挥检察职能,当好维护稳定的‘警卫员’、司法办案的‘守门员’、经济发展‘服务员’。”陈宗成表示。
(本报通讯员王聪)
撑起法治晴空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
寿光市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企业的关心,在企业产权保护方面我们会多下功夫。”近日,山东省寿光市检察院检察官普法宣讲队再次来到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企业开展基层法治宣讲,一位企业负责人握着检察官杨莉萍的手说。
寿光市台头镇是我国著名的防水材料之乡,县内有“宇虹”“宏源”等多家我国知名防水材料品牌注册公司。但近年来,假冒注册商标生产劣质防水材料的侵权案件持续多发。2017年5月,被告人董某在给某公司厂房做防水工程期间,未经宇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许可,与被告人张某商定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宇虹”防水材料,后张某找到被告人陈某让其生产假冒的防水材料。2017年6月至10月,陈某共生产假冒“宇虹”品牌的防水材料2440卷,以35万余元的价格销售给张某。张某又将此以43万余元的价格销售给董某,董某将假冒的防水材料用于防水工程。归案后,陈某、董某各赔偿宇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2018年6月,寿光市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对该案的情况通报后,立即启动证据引导程序介入引导侦查。在犯罪嫌疑人供述能相互印证的基础上,与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多次沟通,指导其围绕关键证据——非法经营的数额进行证据补全,以准确认定犯罪数额。最终案件在提请审查逮捕前已准确查明三人的犯罪数额,形成在生产、运输、工程施工等环节相互印证的证据材料。在办案的同时,针对防水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需求,寿光市检察院组织宣讲队进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2018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某、陈某、董某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有期三年、缓刑四年,有期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2万元至18万元。
近年来,寿光市检察院积极打造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品牌,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意见》。2018年以来定点联系民营企业5家,受理民营企业申诉2件,提供法律咨询25人次,依法办理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案件17件,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依法不捕不诉2人,妥善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和执行不当案件3件,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本报通讯员刘珊)
确保舌尖安全
【高唐县人民检察院】
高唐县检察院检察官到企业开展实地调查
近日,高唐县检察院针对食品企业管理漏洞,向主管食品安全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依法促进企业规范管理,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并就建议落实情况跟踪回访。
“你们送来的检察建议,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及时堵住了管理漏洞,现在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了,企业形象和经营发展也更好了。”4月29日,山东省高唐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检察官说。
今年年初,高唐县检察院启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组织检察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查走访,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所销售零散食品没有标注相关信息、食品生产者没有健康证等问题。食品加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管理漏洞,不仅影响企业健康经营发展,更有可能损害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小问题隐藏着大隐患,也引起了检察人员的高度重视。“统一办理健康证时,有2名员工的身份证到期了,没有办成,后来由于疏忽,忘记再次办理,导致出现了空当期。”该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就企业个别员工没有健康证的问题解释道。
为更加详细地查清事实,检察官多次走进相关企业,实地查看企业规章制度、生产流程、经营情况,并向企业负责人、职工核实情况,收集证据。结合掌握的情况,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加强监督管理,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
“接下来我们会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严格管理,规范经营。”被建议的单位代表在参加检察建议宣告时说。为便于就检察建议相关内容面对面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检察官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宣告送达,邀请了被建议单位代表、相关企业代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
“原以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是有意为难我们。通过检察官的现场释法说理,我们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对我们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不断提高依法治企能力。”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把关不严,一旦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后果将非常严重,检察院及时发现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是对群众负责,更是对企业负责,促进的是企业长远的发展。”受邀参加宣告送达的人大代表表示。
目前,相关部门和企业对制度和管理存在的漏洞都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检察建议不仅督促问题企业管理更加规范,对其他企业也起到了示范指导作用,助力企业规范发展的效力凸显。
(本报通讯员郝盼盼 刘双双)
查漏洞开药方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
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向涉案企业送达检察建议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区检察院为我们查漏洞开药方,杜绝了安全隐患事故的再次发生。安全就是效益,检察建议也出生产力。”5月5日,当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强和办案组的同事们再次走进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进行跟踪回访时,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老刘深有感慨地说。
2018年12月,李强负责对一起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案进行审查起诉。涉案的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在对生产车间进行防腐作业时,两名外包人员中毒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而看似突发事件的背后,反映出的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却让人警醒和深思。在汇报院领导后,李强和办案组的同事及时跟进调查,实地走访生产车间,与相关人员深入沟通交流,发现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着一系列漏洞。
既要用扎实有力的证据办案子,也要用现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堵漏洞。2018年12月18日,临淄区检察院向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从安全生产教育、规章制度落实、部门间沟通协调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建议。检察建议送达后,双方继续保持沟通联系,互相协调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地见效。
精准监督的效果也立竿见影。半个月内,淄博灵芝化工有限公司快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专门聘请安全专家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新增配置3台有毒气体探测仪,充实配备5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份小小的检察建议,一副企业安全生产的“良方”。这都是临淄区检察院利用检察建议延伸法律服务、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认真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不断强化法律服务意识,把司法办案和社会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精准到位、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今年以来,已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量身定制”检察建议5份,设身处地为企业解决各类实际问题,提升了检察服务实效,受到企业的欢迎。
“服务民营企业,检察机关应该到位不缺席。检察建议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载体,在帮助企业查缺补漏、化解风险、建章立制等方面大有可为。”该院检察长李玉泉深有感触地说。
(本报通讯员王芳)
打消企业顾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检察院】
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在工商联合会设立检察联络室
“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提起公诉后极有可能影响到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对此,承办此案的检察人员该如何做?”4月30日,在烟台市牟平区检察院召开的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出席座谈会的企业家提出此问题。对此,检察官的回答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办案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保障工作方法,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近期,该院办理的一起案件生动诠释了这样的办案理念。在烟台市经营不锈钢生意的成某,介绍一家五金配件公司为当地两家机械制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张,涉案的价税金额合计70余万元,虚开的税款数额合计10余万元。公安机关以成某涉嫌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请该院审查逮捕。
牟平区检察院经严格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成某存在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税款的犯罪事实,遂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涉案的三家企业解决了当地200多人的就业问题,案件处理过程中,企业的下游采购商得知此事后,立即缩小了采购计划量。此案的办理不仅关乎企业的正常运营,更关系着企业的职工及家庭。为尽量将办案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办案检察官审慎采取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用心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努力确保企业正常经营,避免出现“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现象的发生。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主体的合法权益,监督纠正相关机关的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牟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曲学淳表示,该院将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坚持慎捕少捕不捕原则,用好不起诉权。去年以来,该院共对33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办案可能对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此案审结后,该院及时归纳总结出此类案件的特征、重点难点以及相关对策,并通过检察建议及时向企业和行业部门反馈情况,帮助分析原因,建章立制,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该院还组织开展“法律宣讲企业行”活动,建立“警示展览+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的服务模式,针对涉企案件特点以案说法、释法说理,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并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和信访的“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企业投诉、办理涉企案件、处理企业维权,为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本报通讯员徐洪坤)
除“虫”又护林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检察官到涉案企业现场宣读检察建议
“这是咱们检察官撰写的,一直贴在这里给员工们作警示学习教育的‘活教材’。”4月23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江西与检察人员一道走进胜利经济开发区、油地融合产业园调研时,看到东营市兴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源公司”)的学习栏里,张贴着一篇题为《对物流管理员加强管理的5条建议》的文章,陪同调研的兴源公司负责人向他们介绍道。
原来,2018年初秋,一起涉及兴源公司的案件被移送东营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被告人范某在2009年5月至2017年3月间,利用担任兴源公司外贸部报关员和商务支持部物流管理员的职务便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相关货代公司业务员以“关照”,先后收取青岛某物流公司业务员苏某等几家物流公司业务员的“好处费”10余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受理此案后,东营区检察院迅速启动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办,快速办理。办案检察官在讯问范某时,规劝其主动退赃。其间,检察官深入兴源公司,详细了解范某平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准确评估对其羁押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随后,该院鉴于兴源公司已出具谅解书,决定对范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针对收取“好处费”“折扣”等现象在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办案检察官赵鹏查阅大量资料,撰写完成了对该案的分析报告,并针对兴源公司物流管理员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专门提出了《对物流管理员加强管理的5条建议》。今年2月,该院还专门邀请区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进行临场监督,在兴源公司进行了检察建议的公开宣告活动。
东营区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释法说理,宽严相济,不仅为民营企业除虫护林,把脉会诊,还积极开门纳谏。今年初春,该院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在当地产生良好反响。
“我们坚持通过办案、提供检察服务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近期正在认真梳理总结近三年来涉企案件,针对发现的在管理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领域治理法治化。今年我们院还将深入企业进行系列犯罪警示教育宣讲,着力净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崔江西说道。
(本报通讯员陈珊珊)
同题·山东篇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 卢金增
制图: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