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未检工作15年,梅玫始终保持如火热情和奋斗激情,她用耐心、爱心和恒心,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人物素描:郭红松绘
隔着冰冷的铁栏杆,梅玫见到了年仅14岁的犯罪嫌疑人。他眼神惶恐,满脸稚气。
见梅玫落座,他说:“阿姨,我想读书!真的。”梅玫告诉他,想读书是好事儿,但犯了罪,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呀。顿时,他的眼神黯淡下来。梅玫心里也不是滋味儿。花一般的年纪,本应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汲取知识养分,现在却整天与铁窗相伴。
听着那一声“我想读书”,梅玫仿佛看到一个正在悬崖边挣扎的失足者:“我不能不伸出手来,我必须拉他一把。”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在梅玫的努力下,对他作出了微罪不起诉处理。没有犯罪记录,他往后的人生就不用背负污点前行。
在重庆大渡口人民检察院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5年,曾帮助100多个失足孩子重新找到生活的方向,这是值得骄傲的工作成绩。梅玫也因此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但采访中,她却不太愿意提及这些案子。“他们各有各的难处。一个14岁的少年去抢劫,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梅玫说。
当一个孩子向阳成长时,他和他的家人可能都不知道未检检察官是做什么的。但是,一旦有未成年人犯罪或未成年人被害,未检检察官就会走近他们的视野、走近他们的生活。未检,即未成年人检察,具体来说就是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监督,进行预防帮教等工作。未检检察官有特殊的办案机制,比如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每个孩子背后都有一个故事,他们不小心走岔了路,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不离不弃牵着他们的手,把他们带回正途。或许路途艰辛,但我们一定不能放弃。”梅玫说。
惩罚一个孩子很简单,但改好一个孩子却不容易
又是一位花季少年,因多次入户盗窃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他对前来看守所见他的梅玫不屑一顾,还摆出一副“好汉做事好汉当”的样子,三下两下就把犯罪事实交代完毕。看着他不思悔改的表情,梅玫又好气又痛心。
梅玫努力让自己保持心境平和跟他对话,只有找到一个突破口才能进行有效帮教。终于,在谈到把他抚养大的姑妈时,他的语气温和了些,他跟梅玫说了他和他姑妈的好多事。
第二天,梅玫收到一封看守所转交给她的信,正是这个孩子写的。他写道:“我一生最对不起的人就是姑妈,我没听她的话,常常让她为我担心。我有一句十年没表达的话,我一直把姑妈当自己的母亲一样看待……我错了,等我出来我会凭我的双手报答我的姑妈。”
看着孩子写的话,梅玫被他滚烫的语言感动着。不久后,梅玫约见了他的姑妈,和他姑妈长谈后又给他写了一封信。梅玫希望又有一个孩子会离开犯罪的道路回归正途。
从事未检工作多年,梅玫感受最深的是,工作要有耐心、爱心和恒心。涉罪未成年人,他们的成长环境、家庭情况和自身性格往往有缺陷,弥补这些缺陷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这个过程艰难而漫长,绝不是一次谈心、一次辅导、一次帮助就能成功。
梅玫说,常常看到新闻里讲,一次深入的谈心让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幡然悔悟。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但绝不是大多数。“让他们接纳我们、走近我们、信任我们,都需要一个过程。而且由于长期教育的缺失,他们的转变也不是立竿见影的,遇到挫折有时会退步,遇到诱惑会放弃,这些都需要我们的耐心和坚持。”
涉罪未成年人寄来的信件,梅玫都会认真阅读。她很珍惜这份信任。信任,是帮教的开始。她会一一回信。这已成为她工作的一部分。
“你一直默默无闻、勤勤恳恳地为你心爱的工作奉献出自己的青春,不光是青春,在这背后还有无数艰辛和心血,就像你为了我操碎了心、伤透了心……你为了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多年如一日付出着,让我敬佩、感慨……我现在要做的就是怎样弥补和改正。”这些话摘自一封寄给梅玫的信。即使曾“操碎了心、伤透了心”,但读到信中的文字,梅玫“感到欣慰”。
梅玫最开心的事情,是听到曾经帮教过的孩子传来好消息。一次,有位她帮教过的涉嫌盗窃罪的少年来到她办公室,脸上笑得像花儿一样。“姐姐,告诉你,我找到工作了。我很喜欢现在的工作,师傅也说我学得快……”他一坐下来就迫不及待地聊起来。
看着他开心地笑着,畅快地说着,梅玫也感觉好畅快。她说,或许这就是“知心”的感觉。“我感到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心里涌起阵阵自豪。”
只要涉及未成年人,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
梅玫,还有一个特殊的名字——莎姐。
搜索大渡口人民检察院,关于“莎姐”的报道扑面而来。“莎姐”检察官办案耐心细致,为青少年排解心魔、播撒阳光,已经成为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闪亮名片。
梅玫是最初的“莎姐”之一,如今已是该院“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办公室主任。
2004年,在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中,被告席上的男孩哭着诉说了他对父亲的愧疚和对法治教育的渴望。发自内心深处的渴望,也深深触动了检察官的心。
除了按照程序办案,是不是可以为这些迷途的孩子再多做点什么?刚工作一年的梅玫与其他6位女检察官便自发组成了一个小组,而且不约而同地想到借助网络渠道帮助青少年。
短短一周时间,她们就在院里的互联网页上建起未成年人工作网页。其中设置了一个留言板块,统一用“莎姐”的名义与未成年人和家长们沟通交流并及时给他们答疑解惑。
一个月后,院里正式设立了“莎姐”青少年维权岗。
现在,“莎姐”不仅是一个女检察官的昵称,也代表一个检察官团队,更是一种工作模式、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执法为民的情怀。而梅玫可以说是“莎姐”工作模式、“莎姐”爱心的代言人。
只要涉及未成年人,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这是对“莎姐”检察官的要求,也是梅玫的自我要求。为了更好地跟未成年人沟通,梅玫还考取了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
有位未成年被害人的母亲,梅玫印象很深刻。她的孩子是性侵案件被害人,案发后,她很不能接受,母女关系非常紧张,孩子也直接辍学了。
“刚开始她很抵触我,觉得我代表办案机关。但是我始终站在她和她女儿的立场上和她沟通,慢慢地她的态度就缓和了。”梅玫说,“很多性侵案件,被害人家属是拒绝带孩子过来的,但这位母亲最终还是把孩子带过来了,我觉得这是很难得的信任。”
梅玫与小女孩接触了一两个月,微信、面谈,反复聊,跟她说暂时辍学是可以的,但对未来要有打算。同时也跟她母亲沟通,协调母女关系。慢慢地母女都有变化。小女孩回去上学了,妈妈的状态也好多了。
后来有一天,这位母亲给梅玫发了一条微信——“感谢有你”。
“看到这条微信很感动,也感受到了自己工作的价值。”梅玫说,其实案子早就已经结了,犯罪分子也判了刑。但是她觉得如果没有把母女俩的事情解决好,这个案子就没有完,要一直盯下去。
梅玫对未成年人的这种上心、用心,秦晓梅是目睹过的。作为大渡口区妇联维权信访部部长,她和梅玫在工作中经常有接触。
有一个读初中的孩子,不愿意上学,沉迷网吧,他的父亲自觉无力将孩子拉回正轨,多次到区妇联求助。秦晓梅让这位父亲去找梅玫,“没想到她很快就去这个娃家里了解情况了”。
梅玫和同事陈鹏宇一起到了这个孩子家。孩子刚好在家,梅玫主动去跟他交流,用共情的方式和他聊了一些话题。知道孩子和他父亲有矛盾,梅玫特意让他父亲回避。
梅玫判断,这个孩子并没有什么主观恶意,只是叛逆期不知道如何跟父母沟通。“梅姐对孩子进行预防性、前瞻性的法治教育,又跟他的父亲聊,让他注意教育方式,对自己的儿子建立一定的信任感。”陈鹏宇说,几个步骤下来,这对父子的关系改善了不少。
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梅玫还牵头给有关部门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网吧容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监管。“通过一件事,梅玫能够为孩子多做一点,就实实在在去做,很让人感动。”秦晓梅说。
热爱,是她乐此不疲的动力源泉
未检工作是一项很细致的工作。同样是抢劫犯罪案件,办好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所花费的时间是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经常跟着梅玫办案的陈鹏宇,同样对未检工作的不易有切身感受:“犯罪动因剖析、跟被害人赔礼道歉、帮助重返学校、修复亲子关系……很多时候这些事情都是加班在做。”
有时听到梅玫给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属打电话,陈鹏宇也替她难过:“涉罪未成年人尤其需要父母的关爱和帮教,但有的父母不闻不问不说,还嫌她多事,说我就是管不了这娃,你有本事你去管,反正要赔偿我没钱。常常是梅姐苦口婆心地劝,有时却还要被人家骂。”
让陈鹏宇敬佩的是:“纵使工作中常常遇到棘手的事情,但梅姐还是那么热情开朗、情绪饱满。”
梅玫一直把未检工作看作是一种乐趣,她觉得很有意思、有意义,自己能做得来,也很有价值。梅玫说:“当收到他们的来信说找到了生活方向,当接到他们的电话说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当他们带着家人回来找我聊天谈心,我非常有成就感。”
正是这份热爱,让她乐此不疲。梅玫已是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15年来讲了数百堂法治课。她还积极与相关单位、部门协调沟通,共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最开始“莎姐”检察官去学校讲法治课的时候,有人质疑,检察官就应该好好办案,花这么多精力讲课就是不务正业。梅玫听了也很难过。
一个故事解开了梅玫心里的小“疙瘩”。她曾连续三次到一所乡村小学上课,最后一堂课结束后,一个小女孩送给她一包陈皮糖,害羞地说:“我长大了也要当你这样的检察官。”那一瞬间,梅玫突然明白,播撒法治的种子,虽然现在很小,看不到实实在在的作用,但终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
梅玫和“莎姐”检察官们的付出,有了回报。大渡口区未成年人犯罪走势就是明证。2004年共有犯罪未成年人60人,2008年43人,2012年26人。2016年以来,犯罪人数保持在个位数。逐年递减的数字背后,“莎姐”检察官功不可没。
更让梅玫欣喜的是,现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老马工作室负责人马善祥和多名心理咨询师、老师加入“莎姐”志愿者队伍;团市委、妇联、教委等多家单位和检察院建立了法治教育协作机制;许多公益组织和爱心企业也加入“莎姐”普法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队伍中。
去年,梅玫还主持开发了“莎姐”云平台:“希望大家能够更多关注和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项,然后向我们反映。我们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来进行监督。”
之前有人反映在一个学校门口乱停乱放很多车辆,既违反交通规则,也给学生带来安全隐患。学校向教委反映了很多年,都没有解决。梅玫实地调研后,随即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为了让检察建议更有刚性,她同时抄送了该部门的上级部门。重庆市相关部门下发了督办函。不到两个月,这个难题就解决了。
新时代“莎姐”还可以做些什么,怎样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梅玫一直在思考并行动着。
(本报记者龚亮 本报通讯员梁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