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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扶贫领域警示教育进院坝入人心
发布日期:2019-06-13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本报讯(通讯员 段廷智)“我身为一名中共党员,因工作麻痹大意导致2017年建卡贫困户节日慰问金没有及时发放,在账上搁置了半年,我的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深感愧疚和后悔……”近日,在重庆市江津区杜市镇湘萍村扶贫领域“以案四说”警示教育院坝会现场,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杜市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扶贫办主任张贵林,面对30多名贫困户代表和镇、村扶贫干部作出了深刻检讨。

  事情还要从2017年12月说起。张贵林通过政务易系统收到其分管领导批转的区扶贫办下发的《关于拨付2017年建卡贫困户节日慰问金的通知》,但他在系统批示“已阅”后就没了下文,自己没有办理,也没有批转给具体经办人员办理。2018年5月,区扶贫办督查组到该镇督查时发现该笔资金仍滞留在镇财政账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1月,张贵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月在全区通报。

  “这起案件是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杜市镇纪委书记在对案件“以案说纪”时指出,“这起违纪案就是前车之鉴,希望大家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履职尽责。”

  “犯了错误,就该受到教育,但镇里的干部们也不容易,经常上门来了解情况,帮我解决了很多困难。犯了错能汲取教训、改了就好,我们原谅他。”贫困户代表易启树在发言中说,“现在党的政策越来越好了,我们有信心在好政策和各级干部的帮扶下,不等不靠,早日摘下‘贫困帽’。”在场的其他贫困户代表也纷纷表示接受张贵林的检讨,并对2020年全面脱贫充满了信心。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津区纪委监委筛选近年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指导扶贫任务相对较重的相关镇街、村社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32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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