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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之窗

石光银:治沙成果需要法治保障
发布日期:2020-05-14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定边县十里沙村党支部书记 石光银

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作为一名来自陕北农村的代表,我对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感悟尤为深刻。

定边县是典型的干旱缺水地带,上世纪50年代,全县林草覆盖率只有0.5%,自然环境十分恶劣。治沙,是定边人的头等大事,也是我这辈子一心一意干的一件事。经过全县人民几十年的努力,现在定边县的林草覆盖率已达到了29.2%,沙海变成了绿洲,荒漠变成了良田。进入新时代,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这来之不易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就需要司法机关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出台了很多新举措。据我了解,2016年以来,定边县检察院便以检察公益诉讼为抓手,把绿色发展、修复生态的理念引入到检察工作之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监督生态破坏者修复生态,同时引导树立“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理念,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定边县检察院办理的医疗污水治理、石油污染防治、盐湖资源保护等一批在陕西乃至西北地区有影响的典型案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近期又启动了检察公益林建设和全县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调查工作……这些都是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保护生态的生动实践,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与肯定。

希望检察机关能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更强更好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本报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孙锐整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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