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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山东省沂南县:“五微共治”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发布日期:2021-07-29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近年来,山东省沂南县积极打造“微网格、微心理、微平台、微队伍、微家风”五微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自治模式,不断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今年第一季度共收集上报涉黑涉恶类信息线索12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17件,成功化解512件,调解成功率达99.03%,大量社会矛盾被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党建引领织密“微网格”

  沂南县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导作用,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将党的建设与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创新党建管理,提高党群服务能力。把党小组建在网格上,确保每位网格员都在网格中,每个网格中都有党员先锋,实现党群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织密“乡镇-社区-网格-微网格”四级组织架构,将社会治理工作植入到网格中。划分一级网格、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四级网格(基础网格),再以胡同(街巷)细化微网格,通过整合条、块两方面力量,实现社会治理服务“零距离”、网格管理“全覆盖”、群众诉求“全响应”,建立党员、网格员和网格成员同频共振、双向服务的闭合回路,党群关系更加融洽。

  心理干预疏通“微心理”

  搭建心理咨询服务架构,在乡镇综治中心打造心理服务活动室,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图书室等阵地,为重点人群、中小学生、企事业职工提供心理疏导等服务。组建心理咨询服务队伍,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各乡镇从综治中心、信访、妇联、团委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开展。

  建立特殊人群信息预警和干预机制,镇、村(社区)加强对辖区内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5类特殊人群,特别是涉恐、涉稳、涉黑涉恶、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社区矫正、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及其他人员等8类特殊对象,建立信息上报收集、预警、干预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数据共享搭建“微平台”

  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整合“雪亮工程、雪亮临沂、天网工程、应急平台、党建信息平台、智慧调解”6个信息化平台,建立信息共享的社会治理智慧中心。实现中心与综治、应急、公安、党建、司法、执法、环保等11个部门和15个乡镇数据整合与共享,完成整体资源“一网通”,构建各部门共用“一本台账”、共下“一盘棋”的新局面。

  积极发挥网格化“110”信息收集、“信息中转交办站”的作用,实现网格事项终端采集、智能分析、协调联动处置、督办回访的流程再造闭环管理模式。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大大提高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共建共享凝聚“微队伍”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平安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家风家训志愿服务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等13支志愿服务队,共开展志愿服务“送健康到家”“护你平安”“送温暖 献爱心”等活动200余场次。持续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推动乡村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结合文明乡镇创建、大走访、“三进三帮”等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志愿帮扶活动,号召各志愿队成员参与爱心助学、扶贫捐赠、义工活动。

  大力开展“四必访”活动,即“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生病、住院必访,有困难必访,有矛盾必访,传统佳节必访”,通过一系列人性化服务举措,实现了志愿服务队成员与群众的“亲情互动”,极大调动了工作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增强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凝聚力和影响力。

  传承文化弘扬“微家风”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制度,把禁止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涂乱画、越级信访、涉黑涉恶,倡导邻里和睦、孝善父母、培养子女、移风易俗等纳入村规民约。培育文明社区监督员,引导群众在“雪亮临沂”客户端参与社会治理“随手拍”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拍照上传,制定积分奖励机制,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

  同时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张榜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当好监督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清除滋生不稳定因素和黑恶势力的土壤。通过不懈努力,家风建设已成为沂南县和谐稳定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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