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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两件大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宁夏亮点”
发布日期:2023-03-11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周强院长两次提到青海:青海盐湖股份等一批有价值有前景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获得新生。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法院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一、破产重整企业获得新生

青海高院积极回应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聚焦产业“四地”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年来,共审结破产案件40件,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加强对盐湖股份、省投公司、华鑫水电等破产重整案件的审理指导,注重案件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一破了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西宁中院依法审理的青海盐湖股份公司,以司法重整的方式助力企业化解债务风险走出困境,公司顺利恢复上市,经营实现扭亏转盈,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了各债权人、股东的利益,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直播现场

该案审理过程中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泽军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提出要求。

破产案件审理是系统性工程,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调。为此青海高院大力推进府院联动,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形成“互联互通、合力处置”的长效府院联动机制。同时,注重在案件审理中积累经验,不断补齐制度短板。成立青海破产管理人协会,出台《青海企业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搭建破产管理人与法院、政府部门、破产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制定《企业破产案件审判指引》,对受案、管理人指定等破产审判工作全流程形成体系性指导。为充分发挥政府和法院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职能作用,与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为实施市场化、法治化破产程序,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9年10月11—12日,西宁中院工作小组,前往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司法文书送达及现场调研工作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直播现场

二、努力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一直以来,青海高院高度重视双语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连续10年针对藏区法院汉藏双语法官开展汉藏双语和业务技能培训,为藏区法院运用汉藏双语开展审判工作奠定坚实的人才和实践基础。

青海高院以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才队伍建设意见为契机,主动作为与省民宗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青海法院汉藏双语审判人才培训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与青海师范大学签订联合培养民族语言法律人才框架协议,大力培养既通晓汉语言又能熟练运用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既精通法律又具有比较丰富审判经验的双语审判人才,不断满足藏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双语诉讼需求。

2019年7月,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藏汉双语法学班学生来青海法院实习座谈会在省法院召开

五年来,依托国家藏汉双语法官青海培训基地,共培训藏汉双语法官173名。为突出双语培训特色、提高培训效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每年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合理选聘师资,科学设置课程,丰富培训方式,完善培训内容,突出了双语培训特色、提高了培训效果。

2016年3月2日,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任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满志方向社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汉藏双语法官培训工作取得的成效及主要做法

2022年,为了向群众提供适用、简易、精准的藏汉双语法律资料,青海高院还开展了藏汉双语诉讼指南彩页翻译、制作工作,向全省36个藏区两级法院赠送5000套45000册诉讼指南,充分保障了藏区民众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获得藏区法院一致好评。

2022年7月21日,果洛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大山深处的班玛县亚尔堂乡,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合议庭法官采取藏汉双语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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