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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之窗

易孟林:我与公安法治文学不解之缘
发布日期:2017-07-12 | 来源:法治文化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图为易梦林  刘百军  摄


     图为易孟林参与主编的《中国法治文化概论》和易孟林责编的部分作品。



一张“联络图”助他找到职业荣誉感
 

   初识易孟林,是在一年前的6月份。儒雅、热情,是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那时候,距离本报《法治文化》周刊自2016年1月1日创刊只有半年时间。

  2016年5月23日,《法治文化》周刊刊登了王运声先生的一篇“创作志”栏目文章,详细介绍了由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组织编写的《中国法治文化概论》的创作过程和幕后故事。这本书是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推出的关于中国法治文化的开山之作,对于本报《法治文化》周刊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由于和王运声先生不熟悉,当时这篇稿件的约稿是由部门同事通过在一次会议上认识的易孟林进行的。之后,我作为副刊部负责人,就主动前去拜访作为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执行副会长、《中国法治文化概论》主编之一的易孟林,希望能从他那里获得一些办刊上的启发。

  除了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执行副会长这一社会兼职,易孟林有着自己的本职工作,他是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文艺分社社长、编审,历任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编辑,《啄木鸟》杂志社副主编、社长、法定代表人,群众出版社党委委员、社长助理,现代世界警察杂志社执行主编等。

  最近的两次会面是参加今年3月25日举行的公安题材文学作品《听李迪讲中国警察故事》的研讨会和6月24日的张策作品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的二楼会议室,作为两场研讨会的组织者,易孟林话不多,他总是忙里忙外地招呼着与会人员。

  “一辈子就干这一件事了,做一个称职的公安法治文学编辑。”这是采访易孟林时,他发出的一句感慨。

  1985年,21岁的易孟林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现并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文系毕业分配到了公安部群众出版社文艺编辑室,与公安法治文学结下了缘分。

  从第一年在文学编辑室的端茶倒水打扫卫生找不到职业方向,到第二年主动申请参加中央讲师团接受基层锻炼,那一年,他的“三观”受到极大触动。

  “云南一年,让我看到了人的不同生活境遇,我想我应该通过文学的点滴力量为社会做点事。”易孟林说。

 回来后,他的老领导、当时群众出版社文艺编辑室主任王兰升给了他一本被他称之为类似于《智取威虎山》中“联络图”一样的东西——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会员手册。

  “手册上有很多作家,他让我到外地去约稿。我的独立组稿第一站去了山西。”易孟林说。

  在山西太原,易孟林认识了张平,他独立担任责任编辑推出的第一部作品就是张平的《法撼汾西》。之后,《天网》《剑啸石城》《陈龙传》先后出版。四本书完成,由于工作出色,1993年,年仅29岁的易孟林被单位委以重任,出任《啄木鸟》杂志副主编。

  此后,他担任责任编辑的《孤儿泪》《抉择》相继出版。其中,《孤儿泪》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抉择》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建国五十周年十大献礼长篇小说、茅盾文学奖,并被改编为电影《生死抉择》。据介绍,在全国法律类出版社出版的文学作品中,除了《抉择》获得茅盾文学奖,至今还没有第二部作品再次获此殊荣。

  经统计,易孟林策划并责编各种题材的文学作品百余部,如《一代跤王》《十面埋伏》等。

  一张“联络图”式的会员手册,开启了易孟林的文学编辑道路,他编辑的一系列优秀作品出版、获奖、被拍成电影……这不仅让他获得了工作上的成就,获得了一名文学编辑的职业荣誉感;同时,也让他认识到了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等研究机构的重要价值,为他今后积极参与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的有关工作点燃了内心的热情。



编辑应在催生优秀作品中有所作为

 

 

        记者:您是一名文学编辑,在职业生涯中,您编辑出版的最重要的一本书是什么?为什么?

  易孟林:是作家张平的《法撼汾西》。这是我开始独立担任责任编辑推出的第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做一名文学编辑的职业荣誉感,坚定了我的职业选择。
  我是1985年从中国人民警官大学(现并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文系分配到群众出版社文艺编辑室的,头一年就是给领导、同事打开水,当校对,看一看领导分配的稿件。什么叫文学策划,什么叫组稿,都不知道。
  工作的第二年,我申请参加中央讲师团去云南支教。当地十分贫穷,大白菜过下水就是一道菜;由于干旱缺水,住在高山上的当地人完全靠接“天水”(雨水)生活。这一年,让我看到了与我同时代人的不同生活境遇,促使我开始重新思考人生,开始懂得珍惜和感恩,我想我应该通过文学的力量为社会做点事。
  回京后,当时的群众出版社文艺编辑室主任王兰升给了我一本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会员手册,叫我到外地去组稿。
  这个会员手册就像《智取威虎山》中的“联络图”一样,我拿上它就去了山西太原。在山西省作协,我和《黄河》杂志编辑张瑞锋成了好朋友。在他的引荐下认识了作家张平,张平给了我一部稿子。回京后,因处理手头其他急事,一直到第三天晚上才开始看。这一看不要紧,感动得流了好几次眼泪。我是中文系毕业的,大学四年读了大量的中外文学名著,灵魂不断受到洗礼。可到出版社后,看的来稿没有一部打动过我。有时候静下心来一想,竟会全身一哆嗦,文艺编辑工作就是为了编这些无病呻吟、古怪猎奇,甚至庸俗无聊的东西吗?一想到这些,有时竟会产生一种绝望的感觉。可是,手上的这部稿子完全不同,它让我的灵魂被震撼了。当时我边看边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就是一定要想办法把它出版了。这部作品中,人物命运非常坎坷,社会矛盾非常激烈尖锐,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我甚至在心底里下了决心,如果出版不了,我就不干文学编辑这行了。于是,我开始想办法怎么推出它。我将原书名《刘郁瑞办案记》改为《法撼汾西》。在责编意见中,我充分肯定这部作品客观地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的老百姓生存状态;塑造了县委书记刘郁瑞一心为民、向腐败宣战、为老百姓解决冤假错案的优秀共产党员干部形象;从正面积极评估作品的思想和艺术价值。
  记者:还有哪几部作品对于您来讲具有重要意义?
  易孟林:《法撼汾西》出版后,不仅坚定了作家张平后来所走的创作道路,也坚定了作为文学编辑的我后来的编辑出版道路。
 张平以前主要是以自己家庭成员的生活命运为素材创作“苦情系列”作品,而《法撼汾西》是他第一部直面当时的改革开放社会大背景,以老百姓的命运为素材创作的作品,是张平深入生活采访后心灵受到震撼后的奋笔疾书之作。有无必要和能不能沿着这条道路一直走下去,真的不知道。可从《法撼汾西》得到的第一个反馈中,我立即意识到走这条路是对的。这第一个反馈是我社校对同志的极度惊讶和赞誉。说太感人了,这么尖锐的书,你也敢出?!向全国发行后,果然好评如潮,各地报刊纷纷转载,开始卖电影、电视改编权,出版社则一而再,再而三地加印。
  《法撼汾西》对党和法律的关系作了极为深刻的思考,至今仍是一些法学院校的教辅必读书,也是研究文学与法律的专家学者的参考书。
  《法撼汾西》之后,我先后又担任责任编辑推出了《天网》《剑啸石城》和《陈龙传》,《剑啸石城》获第六届全国图书金钥匙奖;《天网》获全国公安报刊优秀作品一等奖;《陈龙传》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四部作品推出后,我在29岁时被单位调任《啄木鸟》杂志副主编。
  后来,张平一部接一部的作品,也都是我直接担任责任编辑。《孤儿泪》《十面埋伏》《抉择》《国家干部》,没有一部不是直面当时社会生活,反映时代精神面貌的力作。其中,他的《抉择》达到个人创作顶峰,获得第四届茅盾文学奖。
  记者:在市场经济面前,怎样才能既保证作品的经济效益,又保证作品质量和社会效益?
  易孟林:面对经济大潮,面对出版社内部设定的每年度利润指标压力,文艺编辑不能乱了阵脚。在这方面,我有过教训。2008年,我担任文艺分社社长后,面对市场经济的考验,我们开始与二渠道发行商合作,全部按畅销书运作,图书封面十分醒目,发行到了机场、车站、码头,非常热闹。可是由于这些图书同质化现象严重,内容平庸,几乎谈不上思想和艺术价值,便决定了这些图书只能是一次性消费。结果是并没有挣到多少钱,社会效益也谈不上。这一段出版经历告诫我,文艺图书的编辑出版,只有回到抓质量、抓精品的正确轨道上来,才能不被市场牵着鼻子走。
  可是,要组到好稿件,要编辑出版优秀作品,除了加强与知名作家的紧密联系,文学编辑还必须重视扶持文学新人。
  2000年,由我担任责任编辑推出的《背叛》,就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25岁女孩创作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在我社出版前,这部稿子已被多个出版社枪毙过。我拿到稿子后,认定这是一部难得的反映当代高智商犯罪的灵魂忏悔录,修改后应可在社会上产生极大的正能量反响。经过总编辑会议激烈讨论,同意修改后出版。果然,出版后读者来信像雪片一样飞往编辑部,许多读者还将书中文字抄下来作为座右铭。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习总书记的讲话,给我们的文艺编辑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指出了我们肩负的责任,告诉我们究竟应该编辑出版什么样的文艺作品。
2015年至今,我又担任责任编辑出版了《丹东看守所的故事》(获公安部金盾文学奖)等一批优秀的公安法治题材作品。
  记者:您创作过哪些作品?您怎样看待自己的文学创作?
  易孟林:纯粹做编辑,自己不创作,就很难更好地理解别人的作品。如果你自己也创作,你跟作家的交流就会不一样。所以,我从1988年开始尝试创作发表文学作品,至今共发表过诗歌、散文、小说、评论等多种文体作品。出版长篇传记文学《诗意的回归》(合作)、电影文学剧本集《秦淮大缉毒》(合作),并拍摄成电影公演等。
  1994年,各地买卖妇女案件频发,公安部部署对安徽省和四川省拐卖妇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我在安徽省利辛县深入生活,采访了约半个月,回来后创作了《脓血》这部中篇报告文学。后来,这部作品获得啄木鸟文学奖、公安部金盾文学奖。
  这么多年下来,无论是当编辑还是自己搞创作,我基本不做跟现实距离太远的东西。这是我的一个坚持。在艺术和生活的关系处理上,我认为不能为了文学而文学,为了艺术而艺术。我不喜欢过于悲情的东西,因为抱怨、埋怨不解决问题。我希望通过文学的方式让读者看到希望。
  最近这些年,由于创作研究与出版工作密不可分,在出版社领导支持下,我参与到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的组织工作中来,开始转向法治文学和法治文化方面的理论研究,比如,参与主编了《中国法治文化概论》这本书。
  记者:除了文学编辑这一本职工作,您还担任了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执行副会长这一社会兼职,能否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易孟林:为顺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在著名法学家、司法部原部长邹瑜同志的倡导和推动下,由北京法制文学研究会发起,中国法学会党组于2008年10月10日批准成立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魏军同志当选为会长兼秘书长。2009年1月11日,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中国法制文学原创作品大赛启动仪式。
  研究会成立后,在魏会长领导下,开展了许多具有奠基性和开创性的工作。聘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复之、司法部原部长邹瑜、著名军旅作家白刃为名誉会长;聘请郑伯农、张平等一批社会知名人士为顾问;聘请政法界、文艺界一批资深专家为学术委员,组织了两届法制文学原创作品大赛并将获奖作品结集出版,推出了一批法治文学新人……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研究会于2011年1月26日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岳宣义同志为研究会会长兼秘书长,聘请魏军同志为名誉会长,新增选了一批理事和常务理事,聘请文怀沙、庞中华等一批知名人士为高级顾问和学术专家。2012年7月2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在听取研究会工作汇报时指出:“法制文学研究会的工作有较好的基础。法治文化,尤其是法治文学,大有可为,很有发展的必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同志在第二届中国法治文化论坛上说:法制文学研究会“按照中国法学会要把研究会打造成以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中国的智囊团和思想库的目标要求,开拓奋进,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已经成为我国法治文化研究和传播领域一支充满活力、务实创新、成果丰富的重要队伍”。
 目前,中国法学会已批复同意法制文学研究会更名为法治文化研究会。
(文章转载自《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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