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的时候,你只有我的腰这么高,现在都超过我的肩膀了。”近日,在重庆市女子监狱外,今年34岁的罗某(化名)紧紧地搂着自己儿子,唏嘘感慨。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派驻女子监狱检察室的帮助下,罗某被假释出狱,照顾自己即将“小升初”的女儿和年幼的儿子。
时光回溯到4年前。因情感纠纷,罗某犯故意杀人罪获刑入狱,而她的丈夫与公公也因此入狱,如今仍在服刑。一家人原本经营旅馆,生活还算不错,可如今三人入狱,家里的生意无人打理。几年来,罗某的一双儿女由年迈的奶奶照顾,依靠亲戚们不时接济,才能勉强度日。
去年底,重庆检察机关组织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驻狱检察室的“莎姐”检察官们经常到监区开展普法宣传。在一次普法活动中,服刑人员罗某向五分院检察官柴冬梅袒露了心事。原来,罗某的大女儿即将“小升初”,小儿子也在念小学,逐渐年老、又没文化的婆婆深感力不从心。罗某说:“我很想帮助婆婆分担一下,照顾孩子们。”
柴冬梅和同事几次找到罗某谈话,了解她的思想动态和家庭情况。随后,驻狱检察室联系监狱了解到,罗某在入狱前已对被害人进行了民事赔偿,积极履行了财产刑。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且多次获得改造奖励,符合假释条件。考虑到罗某家里的实际情况,驻狱检察室向监狱建议对罗某提起假释程序。经过法定程序后,法院依法裁定准许罗某假释。
7月5日,罗某假释出狱,柴冬梅再三叮嘱她说:“你出去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好好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的管理,做一个好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