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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三十年风雨兼程 无锡未检的“护苗”路
发布日期:2018-11-27 | 来源:正义网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1999年7月,当时的监所检察室通过闭路电视对在押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宣讲人为无锡市下辖的宜兴市检察院时任监所科长张寿林。

1984年5月年无锡市下辖的江阴市检察院干警出庭支持公诉(这一年5月1日检察干警正式着统一制服)

无锡市检察院干警正在进行普法宣传

收到山东大学发来的录取通知书,被附条件不起诉的小孙第一时间把喜讯告诉了曾经帮助过他的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检察官王学涛,“这是我的梦想学校呢。”小孙曾因一时贪念偷了同学的手机,面临被学校停课开除,来自宜兴市检察院的一份保障涉罪学生继续受教育权的检察建议,帮助他顺利回到了学校。这份建议的起草者就是王学涛。

这只是无锡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一个缩影。值秋雨连绵的时节,记者来到无锡市检察院,见到了未检处处长陈炜。

“从1988年无锡县检察院(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前身)在刑检科内部成立“少年犯罪办案组”至今,无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已走过30个年头。”陈炜介绍说,经过多年的摸索与发展,无锡检察机关从价值、职能、模式、机制和平台五个方面着手,打造和深化了“五位一体”的无锡未检工作体系,通过办案开展教育、保护、挽救、监督和预防工作,形成了一体化的保护格局。

1989年无锡县检察院(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前身)未检组起步

首创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无锡民营经济发达,外来务工人员众多。很多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很难被适用取保候审,原因是没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以及合适保证人。无锡市检察机关发现此问题后,开始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也就是后来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

“在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建设方面,我们做得比较早。”陈炜说,2008年无锡市下辖的江阴市检察院在全国首创了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目前,专门的涉罪外来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站在无锡共有四家。

记者了解到,观护帮教工作站可以推荐合适保证人,并提供免费的食宿、生活用品、意外伤害保险和技能培训等保障和支持。诉讼程序终结前,工作站会根据学员在帮教期间的综合表现出具评定意见,这是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或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

在江阴市澄西高技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站,记者见到因涉嫌盗窃正在这里接受帮教的未成年人小军、小俊(均为化名)。两人每天起床后,会跟着教官去打扫校园,平时会和技校学生一起上课。“这些孩子都不是坏孩子,就是需要有人在这个时候扶他们一把。”江阴市东发观护工作站的帮教辅导员蒋士凡感慨的说。

无锡市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站已于2018年5月底正式揭牌。走进该工作站,墙上的一张作息时间表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起床、洗漱、内务、早餐、学习、培训……对一天的时间进行了细致安排。卧室里放置着几张高低床,桌子上整齐的摆放着漱口杯,在楼下的汽车修理厂里,涉罪未成年人可以免费学习劳动技能。据介绍,该工作站主要接纳无锡市城区范围内被取保候审和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内的涉罪未成年人,在工作站内可进行心理疏导、法治宣传、亲情感化、技能学习等帮教工作,减少涉罪未成年人的审前羁押率。

无锡市下辖的江阴市检察院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

“2016年,管护教育基地统一更名为观护工作站,名字的变化也间接反映了我们理念的变化。”陈炜介绍说,因近些年无锡市区的工厂陆续外迁,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也进行了整合,压缩了数量,提升了质量。

“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安全问题牵动人心。无锡市检察机关坚持充分发挥捕诉监防一体化职能,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据无锡市检察院统计,2016年至2018年10月,该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384件426人。

以检查妇科为名强奸前来就医的女学生,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办理的韩某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阑尾手术后小腹疼痛,初三女生蕾蕾(化名)来到诊所就医。在明知蕾蕾年仅16岁的情况下,医生韩某仍趁着诊所内无人以检查妇科为名,猥亵并诱骗蕾蕾与其发生关系。

在离开诊所返校途中,蕾蕾将此事告诉父母。当晚,韩某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惠山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有针对性地收集、固定证据,并及时启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保护。最终,韩某被以强奸罪、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件宣判后,检察官的工作并未结束。针对诊所投资人明知韩某无医师资格、被行政处罚后继续任其非法行医的行为,惠山区检察院向区卫生局发出依法严肃处治的检察建议。

“我们注重发挥诉前引导侦查作用,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陈炜还介绍了几起检察院提前介入的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不承认、受害人说不清,公安机关在办一起强奸幼女案时陷入僵局,检察官建议采集犯罪嫌疑人留在被害人身体上的微量痕迹、查问身体隐秘特征、作案现场等细节,最终找到了定罪的核心证据。

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法治课进校园

办理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后,无锡市检察机关围绕防性侵犯罪、防校园暴力等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其中,惠州区检察院开展了“性保护·救救孩子”专项活动,通过专题讲座、走进广电直播间、座谈讨论等进行普法宣传;崇安区检察院开展“守护彩虹”行动,多方式的引导未成年人加强自身权益保护;开发区检察院成立了未成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门办公室——“小敏姐姐工作室”;江阴市检察院联合江阴市妇联开展了公益创投项目‘七彩伞儿童防性侵教育普及计划’,将防范性侵害的知识送入了中小学课堂。

“未检工作是个良心活儿”

“未检工作是个良心活儿,不能只是就案办案。”陈炜说。

2013年,针对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始实行。据无锡市检察院统计:2016年至2018年10月,在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无锡检察机关共附条件不起诉42件56人,相对不起诉81件106人。在这些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中,少年阿灿就是其中一位。

因散打成绩优异,时年17岁的阿灿被省队录取。他在无锡市某学校担任临时代理教练期间,与不服从管理的阳阳产生矛盾,阿灿要求阳阳与其进行散打对抗。遭到阳阳拒绝后,阿灿仍“出招”进行攻击。当日下午,阳阳身体不适被送至医院,后进行脾脏摘除手术。经鉴定,阳阳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

事情发生后,阿灿向公安机关自首,其家属主动支付医药费并陪护在病房。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赔偿阳阳43万元,阳阳及其父母表示谅解。“阿灿系未成年人、初犯,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基于此,办案检察官拟对阿灿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为避免当事人对决定产生误解,检察官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重点告知他们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意义,不是“一放了之”。

“阿灿能够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能够按照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撰写思想汇报,认真抄写《武德训》,训练成绩保持优秀。”2017年6月,一年考察期满后,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对他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仅依靠检察院一家力量有限,未检工作的开展如何依托社会力量?对此,无锡市检察机关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中,锡山区检察院通过检校共建,探索并建立校园预防长效机制;惠山区检察院组建“小橘灯”法律服务志愿者团队,构建园区学生维权网;宜兴市检察院锁定犯罪频繁的专业学校,联动学校、社会、家庭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编制“八重”预防网。尤其是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团市委推动成立了专业社会组织——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进行专业的合适成年人到场维权、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跟踪帮教等服务,提升了办案质效。

“五位一体”无锡未检立体化工作格局

提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惠山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现惠山区政法关工委成员高军感概颇多。她回忆说,当时很多司法工作者开始思考对不懂法的青少年是否有挽救的余地,后来还去上海等地学习考察,回来后结合实际情况慢慢开始尝试。

回忆无锡未检走过的“护苗”路,陈炜坦言,“最开始开展未成年人工作是非常艰难的,感谢前辈们的开拓进取,很多未成年人因此得到从宽机会,也改变了他们一生的命运。虽然这些年有过高潮和低谷,但这项事业是有价值的,我们将继续努力、探索,为未成年人保护贡献无锡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 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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