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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博爱县司法局“三行”助力“七五”普法
发布日期:2019-02-26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博爱县司法局通过实施校园行、机关行、乡村行 “三行”普法活动,有力地推进了“七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为创建和谐平安博爱做出了贡献。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校园行”。 博爱县司法局法制教育注重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在全县80余所中小学校配齐了法治副校长,让普法教育走上讲堂。选派经验丰富、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的律师到学校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利用早读、升旗仪式等,集中开展宪法晨读、宪法宣誓等活动。通过 “小手拉大手”活动,建立家校互动同频共振强化普法宣传。在秀珠小学建起了“法治文化园”示范园,培育全县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构建和谐安全的法治校园环境;
       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机关行”。为推进“普法进机关”,提升机关人员法治意识,博爱县司法局和博爱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倡导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普法,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学习制度,将宪法及法治学习纳入机关人员培训、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领导干部每人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4小时,普通干部每人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邀请法学专家分期分批对全县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通过开展典型案例评析交流、网络知识竞赛、考试测试等活动增强学习效果;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乡村行”。结合美丽乡村、全域旅游、扶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组织机关人员、律师、法律志愿者等进社区、进农村、进家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在宗教场所开展升旗仪式和普法活动。引导乡镇(办事处)、村街推进法治建设,加大对乡、村两级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打造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努力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开展“法律援助在您身边”宣传活动,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一年来深入乡村、社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954件,办理法律援助302件。
目前这种普法形式已常态化,制度化,并日臻完善,实现了普法“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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