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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广西:法检“两长”同庭办案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日期:2019-04-04 | 来源:广西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4月2日,刘永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上诉案开庭,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海龙担任审判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席法庭履行职务。

“从一名县级学校教师一步步成长为一名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最后沦落为一名阶下囚,教训是深刻的。”4月2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对上诉人刘永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一案在桂林市中级法院公开庭审。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黄海龙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代表检察机关出庭依法履行职务。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广西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已成常态。

上诉人刘永祥到案前曾担任县级政协主席、县委政法委书记,该案系目前广西查办的级别最高、影响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018年12月28日,刘永祥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刘永祥及其辩护人认为,刘永祥的行为不构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一审量刑畸重,因而提出上诉。

受案后,崔智友认真审查一审判决书及案卷材料,依法讯问上诉人,对本案相关证据进行复核,调取新证据,参加法庭调查,听取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发表出庭意见,开展法庭教育进行释法说理,指出上诉人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建议法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合议庭经过评议,采纳了检察员出庭意见,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出席法庭履行职务。

“在其眼中,只有利益,没有党性,完全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原则和操守。”崔智友在剖析刘永祥犯罪成因时指出,刘永祥从一名法纪的捍卫者变成违法犯罪分子,其行为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极大地损害党和国家机关形象,危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案的沉痛教训,再次提醒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永葆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坚决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做一名堂堂正正,让党和人民放心的人民公仆。

出庭检察人员。

庭审后,黄海龙、崔智友还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西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不达目的不收兵的决心从严惩处黑恶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检察环节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今年3月,广西三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恶案件1588件5876人,批准逮捕1030件3655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1393件5827人,起诉356件2241人,没有出现无罪判决案件。与公安机关形成的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与法院形成的诉审衔接实施细则得到最高检肯定和转发,相关工作做法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充分肯定。

闭庭后,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与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

(文字:廖崇甫 傅大富 图片:廖崇甫 吴金洋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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