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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送法进基层服务惠民生
发布日期:2019-07-03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以前外出务工遇到法律问题不知道该找谁,今后可以放心打工了。”今年2月,河南省内乡县湍东镇红堰河村村民王某在县司法局组织的“法治宣传走近农民工”活动现场领取《农民工务工维权手册》后,激动地和司法局法律服务团工作人员交谈起来。

为充分发挥司法局职能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内乡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县普法办、县司法局于2017年4月组建了内乡县法律服务团。首批法律服务团成员由律师、法律工作者23名组成,主要开展以助推内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推进法治内乡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

送法律进乡村 助推精准扶贫

“离婚后父母仍然必须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否则,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能构成遗弃罪。所以,不是子女归对方抚养就可以从此不管不顾了。”2018年11月25日,县司法局副局长徐瑞敏带领法律服务团成员到灌涨镇刘营村,为50余名干部及贫困户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结束后,法律服务团成员董红英律师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给大家讲解农村容易发生纠纷的法律问题,教育大家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内乡是2019年确定的脱贫县,县司法局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根据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法律服务团按农村纠纷案件类型、特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赡养老人、劳动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法律意识和参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自觉性。去年以来,法律服务团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126场次,为近万名贫困人口开展了普法教育。

现场调解纠纷 促进社会和谐

今年4月,瓦亭镇药山村村民朱某因家务事与妻子刘某发生争吵,朱某对刘某大打出手,将其赶出家门,刘某无奈找到镇妇联要求维权。

法律服务团得知情况后,来到药山村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说情理等方式,朱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刘某道歉,最终刘某与朱某达成和解协议。村委干部和部分党员群众观看了调解过程。随后,法律服务团以调解案例为依据,认真分析出现家庭暴力的原因,发放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宣传彩页,详细给大家讲解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大家要尊重妇女,维护女性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

“看了法律服务团的调解,知道家庭暴力是违法的,一家人要和和美美,这宣传彩页要让大家都看看!”前来收听讲座的村民感慨地说。

县司法局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注重引导法律服务团当好“法治宣传员”“矛盾调解员”。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法律服务团成员及联合组织活动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开展以案说法,引导群众尊法守法、用法维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达到了调解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去年以来,全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3件,调解成功123件,开展现场说法56起,2000余人受到实实在在法治教育。

汇聚法律合力 助力企业发展

2018年12月22日,徐瑞敏带领法律服务团一行6人深入河南省川豫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公益法治体检活动。河南省川豫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闫文晓介绍了企业基本情况及发展状况,归纳了面临的困难及急需解决的10余个法律问题。公司负责人事、采购、销售的人员就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提问,双方对共同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理清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向。法律服务团把问题带回去认真研究,适时沟通,拿出了一套适合企业发展的切实可行的“体检报告”,为企业找到一条合法合规的发展道路,最大限度降低了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此类活动开展以来,法律服务团共为结对企业排查法律风险涉及知识产权保护1项、投资融资3项、劳动用工12项,为企业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12件,为企业提供防控举措和法律建议16条,挽回企业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地方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在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过程中,服务团不忘访贫问苦、关爱社会,积极通过法律援助、捐资助学等方式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一年多来,法律服务团已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送法进园区”“送法进机关”等各项活动共168场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拓展工作覆盖面,吸纳更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好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充实服务团,把更多的法律服务送到更多村和社区中去,惠及更多基层群众。针对不同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制定服务清单和产品目录,变大众化服务为菜单式服务,增强服务效果,吸引更多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投身到活动中来。紧紧围绕法治内乡、平安内乡建设,努力把内乡法律服务团品牌打造好、作用发挥好。

通讯员 张成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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