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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之窗

“霸座”,不只是道德问题
发布日期:2019-08-02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目前,全国各地不断加强对“霸座”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

在一节正在行驶的动车车厢内,一名中年男子斜躺在两个座位中间,并将右脚伸直放在斜对面的座位上,自顾自地看着手机……

这一幕发生在2019年5月27日一趟从广东省广州市开往深圳市的动车上。面对乘务员的劝导,这名“一人独占三座”的男子态度恶劣,宣称“还要占10个座位”,并对乘务员出言不逊。5月31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对此事发表声明:“事件发生后,经列车工作人员现场劝导,当事旅客认识到自己这种不文明行为的错误,在列车到达深圳站前向列车工作人员道歉。”

无独有偶,6月19日,又一起“霸座”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一名男子强占他人的座位,并称自己“要吃面”。当乘务员对其进行劝导时,男子同意让座。但是,他要求乘务员帮忙“端碗、拿行李”,甚至扬言“如果东西丢了,由你负责”。截至发稿时,该事件尚未公布处理结果。

面对接连发生的“霸座”事件,人们不禁发出疑问:“霸座”行为的背后,究竟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面对屡见报端的不文明乘车行为,社会公众秩序究竟该如何维护?

游走在违法边缘的“霸座”

类似的“霸座”事件最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是在2018年。是年8月,在山东省济南市开往北京的G334次列车上,乘客孙某霸占了别人的靠窗座位,直至列车到达终点站都未让座。最终,孙某被处以治安罚款200元人民币,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同年12月,一名刘姓乘客因“霸座”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

“‘霸座’行为涉及法律问题。”重庆德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道介绍,“霸座”行为不仅侵害了持票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列车的公共秩序。在乘客购票乘车之后,乘客与铁路运输部门之间便构成了合同关系。乘客凭票上车之后,对票面相应座位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霸座”行为正是侵害了乘客对相应座位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当“霸座”行为发生时,铁路运输部门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因此,乘务人员有义务制止不文明乘车行为。如果“霸座”行为情节严重,扰乱了列车的正常秩序,乘警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对‘霸座’者的处罚,需要进一步认定其行为的性质。”周道说,“若行为确实比较恶劣,严重影响了列车的正常秩序,则该行为有可能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行为。”

“霸座”事件缘何频发?

面对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相关部门的治理监管以及社会公众的道德谴责,“霸座”行为缘何屡禁不止?

“社会公共生活建立在大量规则的基础之上。公众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遵守这些规则,是衡量一个社会公共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天定认为,“霸座”事件屡见报端,不仅是因为社会监督与网络曝光的热情不断高涨,更重要的是,部分民众缺乏规则意识。因此,需要不断培育全社会的规则意识,将规则内化于心,让自觉遵守规则成为每个人的习惯。

《孟子》有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事实上,每一起“霸座”事件的发生,都是一次对公众规则意识的拷问。“如果忽略社会公共生活中的规则建设,那么破坏公共规则的行为便难以得到有效制止。”王天定说。

惩处力度亟待加强

目前,我国相关部门对“霸座”行为进行惩处,主要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霸座”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则未明确规定惩处措施。

“我国对‘霸座’行为的惩处力度仍有待加强。”在周道看来,加强惩处力度可以提高“霸座”行为的违法成本,进而规范乘客的个人行为。“建议不断健全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将‘霸座’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从而进行有效治理。”周道说。

为加强对“霸座”行为的惩处力度,全国各地相继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2018年,广东省制定并实施了《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乘车,不得强占他人座位。”第四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铁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以及严重违反铁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推送全国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关部门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如此一来,该《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对“霸座”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

2019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6月3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细则》,对“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治理。

与此同时,在世界范围内,“霸座”行为引起了许多国家的重视,各国纷纷推出了相应的治理之策。在美国,“霸座”行为可能引发“牢狱之灾”;在德国,“霸座”行为一旦引发出警,便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进而影响行为人求职、购物分期付款、购房贷款等;在日本,若“霸座”行为妨碍了铁路运营安全,将被处以2万日元(约1300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本期封面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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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19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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