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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北京石景山:为发泄负面情绪随意划车 被告人被判刑罚
发布日期:2019-09-27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车辆被划是许多车主经常遇见的事情,而划车的行为也有可能触犯刑法。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被告人为发泄负面情绪随意划伤多辆车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被石景山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据了解,2018年10月至11月期间,王某一共实施了六次划伤他人车辆的行为,2018年11月28日,民警将王某查获。同年12月,王某的亲属代其赔偿了5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为发泄情绪,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念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再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会产生负面情绪,应当寻求正确恰当的方式去排解,如果采取一些损人不利己的方式去解压和放松,不仅对他人权益造成损害,而且还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罚处罚。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不以为意、随手为之的错事、恶事,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规制和惩罚,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才是正确的生活态度。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刘阳鸿)

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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