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非法猎捕果子狸和小灵猫被公诉
2020年2月14日,重庆市垫江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被告人黄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9年5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利用其改装的射钉枪在该县东印山上猎捕四只疑似果子狸的野生动物,其中一只被其家人煮食,剩余三只放置于家中冰箱里。11月13日,民警将黄某抓获,扣押了三只疑似果子狸。经鉴定,三只疑似果子狸中有一只为小灵猫,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两只为花面狸(俗称果子狸),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案发后,垫江县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20年2月4日,垫江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垫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受理该案后,垫江县检察院依法告知被告人黄某诉讼权利,讯问了黄某,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检察官就法律规定、本案事实和猎捕野生动物对社会的危害进行了阐释,告知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值班律师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案件适用程序等问题为黄某提供了法律帮助,黄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具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2020年2月14日,垫江县检察院依法将该案提起公诉。
(来源:重庆检事儿微信 文字:石磊 邓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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