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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国字号”荣誉,楚雄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受到全国妇联表彰
发布日期:1970-01-01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楚雄州公安局禁毒支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禁毒支队现有民警13名,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被省禁毒委表彰为先进集体2次,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1次;21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党支部连续3年被州公安局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9年被云南省委组织部命名为“规范化建设省级示范党支部”。2021年被省委表彰为“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我们这样做

 

01

抓好制度建设

促进完善保障妇女权益配套法规

近年来,通过开展制度建设,促进完善保障妇女权益配套法规,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开展吸毒人员平安关爱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妇女儿童受特殊生理、心理发育特征影响,极易受到外界不良事物的诱惑,开展对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毒品预防教育,使广大学生“亲其师而信其道”。同时,开展对留守儿童、辍学未成年人等易染毒群体的毒品预防教育,进而使他们远离毒品,健康成长。并广泛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家庭、单位、场所、社区、农村等“六进”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02

抓好禁毒宣传

提高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充分发挥禁毒宣传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宣传、妇联等部门,广泛开展以“预防新型毒品”为主题的各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楚雄女声”“楚雄禁毒”等新媒体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教体局组织全州各级学校学生参与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自主学习,学校接入率、学生注册率均达到100%。2021年以来,学校禁毒课程主要以“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为主,让学生认识伪装毒品的真面目,实施“小手拉大手”,延伸到农村家庭、外出务工人员,侧重开展对留守儿童、辍学未成年人等易染毒群体的教育,全力遏制滋生农村妇女儿童涉毒问题,引导他们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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