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举办新修订《法官法》学习辅导讲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就新修订《法官法》的理解与适用,为机关全体干警作专题辅导。
马世忠首先回顾了《法官法》专门立法及修订完善的历史过程。他指出,此次《法官法》修改,有其深刻而重大的时代背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做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战略部署。按照“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对原《法官法》进行全面修改,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
马世忠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从2015年10月正式启动《法官法》修改研究工作,到今年4月最终修订完成,共历时3年6个月。修法工作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力求全面体现和反映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决策和最新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二是符合宪法精神,严格在现行宪法框架下进行,切实维护宪法权威。三是尊重司法规律,体现职业特点,努力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体制性问题。四是体现司法改革成果,及时将已经成熟并且达成共识的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规范和固定下来,做到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五是借鉴域外经验,探寻司法规律,不断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六是预留制度空间,对一些实践不充分、尚未形成广泛共识的问题,只作原则性规定或者暂不作规定。
围绕《法官法》修订做出的重大调整,马世忠从完善法官的任职条件、健全法官的选任机制、加强法官的职业保障等八个方面作了全面详细的解读。他强调,要以此次讲座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法官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引导全体干警认真领会新精神、学习新规定、研究新做法,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法官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法律各项规定精准有效实施。
作者:张磊
编辑:董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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