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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案件

巧解“法治良好”三道题,全国人大代表缘何点赞?
发布日期:2021-03-19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3月6日10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法庭内,一起民事申诉案终于在一波三折后达成调解,涉事四方均表示非常满意。

 

 

合议庭开庭审查案件

非常满意的不仅仅是当事人,还有一直关注此案的全国人大代表米忠义。记者电话连线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米忠义,其对省法院法官的倾力作为和此案的最终结果给予点赞。

同在北京参会的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通过微信慰问干警:“听闻此案顺利调解,各方满意,甚感欣慰。公平正义不是抽象的,它就蕴含在我们手中的每一起司法案件当中,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落得好不好,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得实不实,人民满意就是第一标准。”

公正题——

人大代表的监督意见是否正确?

1月19日,省法院收到米忠义邮寄过来的一封案件监督函,除了当事人反映案情的诉讼材料,还有他围绕终审判决附上的几点监督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米忠义

代表关注,人民呼声,郑青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批示“认真复查,尽快审结”,相关材料迅速转到立案二庭。

“经过组织听证、仔细审查案件相关证据,我们觉得米忠义代表的监督意见确有道理。”主审法官燕妮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这是一起劳动争议案,吴某某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某村村民,2017年,其与吉林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大连某船舶公司提供劳动,由该船舶公司向吉林某公司支付工伤保险费和劳务管理费等,但吉林某公司并未依约及时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致使2018年年初吴某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后,无法在社会保险机构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承办法官撰写本案民事调解书

吉林某公司事后委托沈阳某公司为吴某某补缴工伤保险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吴某某家属未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相关赔偿,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公司连带赔偿。一审判决吉林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大连某船舶公司与沈阳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公司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沈阳某公司不服,向省法院申请再审。

为民题——

符合指令再审条件为何不“一指了之”?

据了解,吴某某的家庭非常贫困,孩子才10岁,家中老人也体弱多病。受疫情影响,另一方涉案企业已受到很大冲击,司法重压之下,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支撑经营?

 

 

原告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该案虽符合法定的应当再审条件,但法官们的心头却涌起诸多思虑。该案一旦指令再审,受害人家属拿到赔偿款的时间势必还要延长。值此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如火如荼推进的关键期,案件如何谋篇布局方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经过充分慎重的考虑,分管副院长姜凤武为此案定了调:慎重指令,力争在本院调解解决,让受害人家属尽快获得赔偿。

当时已是农历腊月二十八,年味渐浓,立案二庭法官们还在紧张地忙碌着。主管副庭长程敏与合议庭一起研究案情认为,沈阳某公司与吴某某之间未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原审判决其承担相应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随后,合议庭成员分别打电话与各方当事人沟通,经过整整一天的多轮“调解热线”,终于促成四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迈出调解成功的第一步。

 

 

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背靠背调解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立案二庭庭长郝熠再次调度此案,进一步明确方案和分工,并与一审法院沟通,达成两级联动、共促调解共识。

为督促本案第一责任人吉林某公司尽快明确承担责任的比例,一审法院对其法定代表人做出了限制高消费决定,并立即送达。吉林某公司终于同意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突破口一经打开,另两方很快同意各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案件迎来胜利的曙光。

有序题——

这个审判外环节为什么必须走?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罗建华和王建柱两名法官还专门为吴某某丈夫及代理律师安排了一场特殊程序,将他们带到另外的办公场所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记入审判笔录。

原来,调解意向达成后,燕妮通知各方当事人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程敏特意叮嘱:签订调解协议给付赔偿款时,一审原告方都要到场,确实无法到场的,必须提供经公证的领款授权委托书,避免出现新的问题。

 

 

吴某某丈夫亲手给辽宁高院写了一封感谢信

燕妮与吴某某丈夫的代理律师联系后,律师称吴某某父亲病重,无法到场,燕妮再次强调,如无法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领款授权委托书,律师只好说出实情——吴某某父亲已于一审诉讼期间去世,这一事实导致原审判决吴某某父亲取得19年供养抚恤金的事实依据发生了重大变化……

考虑到原告方生活困苦,申诉方沈阳某公司116万元资金已被法院冻结两年多,经请示姜凤武同意,决定在新的事实基础上继续做调解工作。

为了让原告方家属早一天拿到赔偿款,让沈阳某公司早一天解除烦恼,尽管3月6日是休息日,法院仍然决定在周末进行调解。

 

 

原告方收到各方电子转账赔偿款

拿到民事调解书,各方赔偿款通过电子银行转账也同步到账,吴某某丈夫手写了一封《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感谢信》提交给法庭。随后,申诉方沈阳某公司代理人将一面写着“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大红锦旗送到3名法官的手中。

 

 

申诉方为法官们送上大红锦旗

司法有为,正义彰显;司法有力,社会有序。

省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任延忠告诉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提出,要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我觉得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都得到了很好的诠释,同时也为社会感受辽宁‘法治良好’提供了生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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