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全国首家劳动法庭——苏州劳动法庭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连同此前设立的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和苏州破产法庭,苏州中级法院成为了全国唯一一家同时拥有4个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专业化法庭的中级法院。
作为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专门审判机构,苏州劳动法庭将按照民诉法规定,办理二审劳动争议民事案件,并统筹办理涉劳动刑事案件(欠薪罪案件等)和行政案件(工伤认定行政案件等),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把握裁判尺度的统一,研究涉互联网等新业态相关的新类型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如何为“最美窗口”打造高质量司法,如何在新业态劳动纠纷案件审判中打造苏州样板,苏州劳动法庭的成立引发了全国法学专家们的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表示,在互联网时代,以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为代表的新业态用工模式突破了传统,现有的法律规定对新类型劳动纠纷案件缺乏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则。
“苏州劳动法庭将对审判专业化提供司法实践经验,形成该类案件的裁判规则。”石佳友说。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孙煜华认为,苏州作为中国第六大经济城市,在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高新技术产业集聚了越来越多的高素质劳动者,劳动纠纷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也大幅度提升。
“劳动法庭的成立不仅可以在全国率先形成司法经验,还可以在营商环境中发挥重要的司法保护作用。”孙煜华表示。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丁健安介绍,设立专业的劳动法庭,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有效促进用人单位尽快履行义务,也可以节约宝贵的司法资源,并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质量。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连同此前设立的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和苏州破产法庭,苏州中级法院成为了全国唯一一家同时拥有4个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专业化法庭的中级法院。苏州成立全国首个劳动法庭有哪些有利条件和重要意义?苏州广电总台看苏州一槌工作室带你深度解码。
十年磨一剑
奠定了专业化审判工作基础
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高、流动人口多的地区,劳动争议纠纷往往比较多。2020年,苏州的地区生产总值已迈上2万亿元新台阶,在全国主要城市中位居第6位。
苏州也是全国第三大工业城市,区域经济发达,民营经济活跃,市场主体突破200万户,用工需求旺盛。与之相应,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也相对较多。
2020年,全市仲裁机构和各类调解组织接处的劳动争议纠纷达72950件,同比增长47.25%;全市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542件,同比增长18.58%。
“苏州劳动法庭的成立,可以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和水平,统筹指导全市劳动审判工作,才能实现良性运行,满足相关司法需求。”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钟毅介绍。
劳动法庭揭牌成立后,苏州中院民四庭将作为苏州劳动法庭主要审判力量。
民四庭成立于2010年,集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起步较早。而基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在民事审判庭由专门法官和合议庭审理。
例如,姑苏法院和工业园区法院分别将该院的劳动争议案件集中到金阊法庭、东沙湖法庭审理。此外,苏州中院去年还组建了高端人才劳动争议合议庭,集中审理涉高层次人才的劳动争议案件。
目前,全市法院已形成一支由50名员额法官、15名法官助理组成的专业化劳动争议审判队伍。其中,5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2人受聘高校兼职教授,2人获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2人获评全市审判业务专家。
今年上半年,就有2起劳动争议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3起案件入选江苏法院202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下一步,苏州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将实行条线归口专属办理,基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归口一庭,由专门合议庭、专门法官办理。同时,探索试行按照管辖的相关规定,涉劳动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由劳动法庭统筹审理。
“苏州提出了建设劳动者就业创业首选城市的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造一支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厚植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是苏州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清宇在接受看苏州一槌工作室记者采访时介绍,“劳动法庭的成立,将加快劳动审判专业化发展步伐,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解决互联网新业态用工难题
探索打造劳动审判“苏州样本”
网络主播为多个品牌带货,他的“东家”是谁?一名为多个平台送外卖的骑手受伤了,算不算工伤?由哪个平台赔偿?
这样的问题确实令人“烧脑”,也突破了人们对传统用工关系的认知。确实,互联网技术和共享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企业管理模式和用工模式的根本转变,涉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平台用工、共享用工等新类型案件逐步增多。
苏州中级法院民四庭庭长王岑介绍,相较传统用工模式,网约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日趋多元复杂,用工形态界限模糊。因网约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更为灵活,难以用传统的劳动关系法律特征来审查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法庭的成立将便于及时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网约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模式下劳动用工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该类案件的裁判规则。”王岑介绍。
同样,苏州在转型过程中,随着越来越多的高端人才来苏就业创业,全市法院受理涉高端人才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长。为此,苏州中级法院在2020年专门组建企业高端人才劳动纠纷合议庭,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案件的专业化审理与专门化调研。
“此类人员劳动报酬起点较高,且通常与企业约定有股权分红、股票期权、提成工资等各种激励机制,一旦生讼,不仅诉争标的额高,还对相关人才就业创业、企业生存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王岑解释。
相对于新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涉及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不仅数量之多、内容之杂、政策性之强、变化之快,是其他部门法难以企及的。“不走专业化审判道路,难以有效提升劳动审判工作水平。”王岑表示。
更快、更稳
实现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效率再提升
今年年初,5起疫情期间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上诉至苏州中院。“我们在分案时了解到,被告为同一家建筑公司,欠薪对象均住农村,家境贫困,其中1人还患上绝症。”苏州中级法院民四庭庭长王岑介绍,针对该情况,院里随即安排精干力量,依法试点采用二审独任制审理。阅卷加班加点、程序化繁为简,从收案到结案,仅仅用了10天。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为契机,苏州法院全力激活小额诉讼、扩大独任制等“快捷程序”,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结出“效率果”。今年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办理周期较2019年同期减少31天。2020年全年,苏州中院适用独任制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二审案件856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减少到66.4天。
与此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苏州法院充分利用“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化解劳资纠纷,结合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等方式,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明显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有效缩短了劳动者维权周期。
在裁判理念上,苏州法院牢固树立“双保护”意识,坚持着重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发展利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裁判理念,平衡劳资利益。
“一方面,着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劳动者关于劳动报酬、解雇保护、社保待遇等方面的合理诉求,让劳动者充分享受发展成果。同时,依法支持企业正当履行建章立制、调职调岗、解聘解雇等管理职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发展利益。”苏州中级法院副院长钟毅表示。
近期,一起因为企业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的系列欠薪案进入苏州中院,案件涉及20余名企业员工的工资。承办法官从促进劳资双方和解、倡导共渡难关角度考虑,希望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在法院一家力量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充分借助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六方联动’机制,引入人社局、司法局等多方‘外援’,共解矛盾,最终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促使劳资双方握手言和,为稳岗就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钟毅说。
“六方联动”化解机制是由苏州中级法院同市综治办、人社局、劳动人事仲裁委等部门共同创建,目前已经形成了多位一体的工作协同平台、分层递进的纠纷预防化解体系,促使大量劳动争议在源头、在诉前及时妥善化解,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支出和社会关系修复成本。
钟毅表示,劳动法庭成立后,将进一步广泛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建立多元化解纷平台,加强与市人社、劳动仲裁沟通协商,构建调解、仲裁、审判的衔接融合机制,与劳动监察等多方联动,推进多元解纷,协同处理劳动争议。